输液器内疑似有虫,谁该负责
世界上没有真正万无一失的事情,对生产企业来说也是,无论实行再严谨的管控,都不可能杜绝出现残次产品。但是,残次发生的比率一定要有限度。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一段四川乐山患者家长发现输液袋中疑似有虫的视频在网上扩散。事发的乐山市人民医院通报称,事发后,该院相关部门立即在家属的见证下共同封存此输液器,并交由家属保管。该院对该事件中的3岁患儿及其家属表示歉意,并愿意依法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据院方通报显示,该院包含输液器在内的所有医用耗材均按国家规定规范采购,符合国家标准。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涉事输液器的生产商家曾3次被所属的河南省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此事被曝光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网友纷纷表示震惊与气愤。毕竟,普通人就算是吃饭的时候在碗筷上发现一只苍蝇,尚且感到万分膈应,而现在患儿家属居然在输往自己孩子血管中的输液器中发现了虫样物质,这会给当事人造成多大的心理冲击。
这样的事发生在医院,很难让人不觉得这是医疗伤害。因此有不少人指出,这件事暴露了当事医院的不负责任。此言不虚,但确实稍微有些言重。毕竟,医院本身无法生产输液器,而在现在的管理体系下,公立医院基本不可能在有意的情况下去购买不合格的输液器。据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目前针对公立医院的相关制度非常严格,医院如果购买了未得到相关部门授权资质的输液器,在现有的数据统计体系下很容易被发现。而如果一家医院被发现此类情况,则不但面临高额罚款,还可能失去开诊资格,可谓是红线碰不得。从涉事医院发布的信息来看,购买该批次输液器的流程也确实没有太大问题,被以次充好或掉包的可能性也不大。
根据这个逻辑来推断,是不是医院就没有一点儿问题了呢?也并不是这样。至少,该医院在核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输液护士得到输液诊单后,并没有对输液器进行仔细查对。虽然输液中的查对更多的是针对药品的核对,但如果这个护士足够仔细的话,理应可以在对输液器的检查过程中发现疑似有虫这种相当明显的瑕疵。因此,此次事件的发生,至少可以说明当班护士核对工作不是特别严谨。
尽管如此,在这个事件中,医院和护士方面也只是连带责任或次要责任,有一点“背锅”的味道。真正应该指责的,显然还是生产出这种残次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
万幸,这名患儿目前没有出现特别严重的不适情况。那么从医疗事故问题的分类上看,此次事件依然属于典型的因为医疗耗材引发的不良事件。按照相关流程,不良事件发生后,医院会与相关部门对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对相关的输液器进行检测。就此次事件而言,进行检测显然是有价值的。
的确,世界上没有真正万无一失的事情,对生产企业来说也是,无论实行再严谨的管控,都不可能杜绝出现残次产品。但是,残次发生的比率一定要有限度,如果围绕某一品牌的输液器频繁发生不良事件,那么问题在谁那里也就一目了然了。目前,相关检测还没有得出最终结果,因此这个疑似小虫的异物到底是什么还不能确定。如果这截输液管中出现的真的是虫子,那问题就更为严重。毕竟,生产输液器等医疗器械的车间对无菌环境要求很高,如果还能上演“飞虫扑火”这种低级的事故,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在最后的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还不便对事情下一个确凿的结论。只是,根据报道我们可以得知,涉事企业此前曾经三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理。对于这样的企业,在授予和核验其相应资格的时候,有没有更加严格的审核手续?就目前的资格管理体系而言,很多时候监管部门习惯于用企业自己送来的样品作为检测依据,而这种操作得出的结果与抽检的结果往往存在差异,也容易给一些企业留下重送检而轻日常的空子。在这方面,监管部门也应当更加慎重,将监管审核落实到位,不能出现这样的“漏网之鱼”。
此次事件其实也再次给医疗体系工作人员提了个醒: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守住自己的防线,不要让自己的小敷衍酿成大事故。此外,医院管理者也应关注每名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强度,避免出现“萝卜快了不洗泥”的问题。(郑山海)
更多锐评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