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医生”被停职:是时候将其纳入合理渠道了
市场是最好的指挥棒,能清晰地反映社会总体需求。对于“飞刀医生”这样的需求,不必忙着制止,可以试着找到其合理因素,正确引导和管理,让大多数人获益。
很多人说这是一起农夫与蛇的故事——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前不久有一位天坛医院的专家到山西某医院“飞刀”为一位患者进行神经外科支架植入手术,不料在收取患者事先约定的1万元“飞刀”费用时,被家属录像并举报。致使这位专家和该医院帮忙收钱转交的医生均被停职。
这个新闻令人细思极恐,医生被停职的处理方式也实际暴露出当前我国“飞刀医生”所处的尴尬境地。
说到“飞刀”,可能很多人都不陌生,即一些有一技之长,业内口碑、医疗水平俱佳的医疗专家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到异地为患者实施医疗服务。这本身是一个你情我愿的过程,患者通过经济付出获得自己相对满意的医疗技术,医生则通过自己的医疗技术获得经济收入。
从目前我国医疗发展不均衡的情况来看,“飞刀医生”的存在有一定的现实需求,但这个过程仍然存在一定问题。按照目前的制度规定,我国医生都有执业地点的限定,如医生未按照当地规定在固定地点行医,则属于非法行医。且按照相关规定,医生对“飞刀费”的收取并不合法,因此就有了新闻中患者举报“飞刀医生”的情况。此外,在不少公众看来,“飞刀费”也属于私下给医生的红包,会让医生忙于赚取眼前的利润而疏忽原单位的正常工作。
回到这一事件中,如果事情最终的解决只是让公众,尤其是医生得到一个“请勿飞刀”的教训,这无疑是不具有现实意义的。“飞刀”已经成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事情,但其在公开场合依然不具有合法身份。因此需要探讨的是,在现行模式下,是否可以将其纳入合法合理的渠道?例如,让“飞刀”这样的医疗行为,作为特需医疗的一部分,允许在规则范围内由“飞刀”医生自行定价。病人只需通过正常的医疗缴费手续将钱交付医院,由医院支付给“飞刀”专家,这样公开透明,也符合财务政策。与此同时,医院加强对医生正常工作时间内的考核,如果在工作时间外出“飞刀”,那么必须有相应的财务约束或分成制度,不能让专家因此懈怠了正常的工作。
此外,上个月国家卫健委发布消息称,全国已有21.5万名医生注册多点执业。这固然是好消息,但须知我国有四五百万医生,而医疗水平低的地区更是千千万。且由于相关通知规定,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这也就造成了医生多点执业依旧存在很多现实困境,很少有专家能够做到把自己的执业地点注册到每个自己参与或潜在参与的医疗机构中。因此,医生执业地点的限定问题是否也可以进一步放宽?
市场应该是最好的指挥棒,能非常清晰地反映社会的总体需求。对于“飞刀医生”这样的需求,不必忙着制止,可以试着找到其中的合理因素,正确引导和管理,让大多数人获益。(郑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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