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网络现“替人出头”暴力视频公号 律师:已触犯法律
光明网评论员:晃动的镜头中,有求助者倾诉遭无良老板欠薪、社会人员勒索、讨债人员逼害、“渣男”坑害等;极具正义感的“大哥”听完后,带领数名小弟出击,用酒瓶抡头、废其双手等暴力手段,帮助求助者讨回公道……据新京报报道,近日,网络间涌现大量宣扬以暴易暴主题的短视频公众号,其视频内容充斥暴力、粗口,拍摄采取的还是纪实手法。
标语如出一辙,大都含有“正义”“正能量”等字眼,如“老崔出击,只为正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而内容基本为同一形式,全都是冠以“惩恶扬善”“公平正义”等名头,像“村霸抢吃抢喝打同乡,宽哥怒火中烧大打出手为民除害”“苦命母子被逼‘吃屎’殴打侮辱!泽哥啤酒浇头,怒办嚣张放贷者”“猥琐男偷拍女子‘私密照’勒索金钱!泽哥暴怒废其双手,当场血肉模糊”……看上去,这就是“社会哥”用草莽“正义”严惩恶行的实录。其内容固然暴力,可在有些人看来,这着实大快人心。
可如果你觉得这真的就是快意恩仇,那你就被“套路”了。据报道,发布这些短视频的公众号,认证主体大都为文化传播和科技类公司,其中有的还运营着多个同类公众号。这些公号推广价格不低,有相关公众号的工作人员就在商务合作接洽时,给出“一次性推广高达35万元,永久保存,支持阅读原文引导;小程序制作30万元”的报价。这可不就是很多营销号的惯常打法吗?
不得不说,这些公众号营销手段挺“有一手”:拿暴力惩恶做卖点,也能满足人的性、攻击、破坏等本能欲求,而其“正义战胜邪恶”“恶有恶报”的标配剧情,也让受众的欲求疏泄更心安理得。很多人还会以自发点赞和转发,来表明认同、赞许态度,借此泄恨。到头来,这会助推那些“以暴易暴”主题的短视频实现更广的传播。据了解,这些视频点击量大多能达到10万+的规模。
用互联网圈的流行语说,这叫摸准了用户痛点,并最大化地缩短了切入路径--对行恶者说打就打,这比那些古惑仔片来得还直接快速,这自然也更能撩拨读者们的肾上腺素。
但以“以暴易暴”主题的视频博眼球、骗10万+,注定行之不远,因为它踩到了道德底线乃至法律红线,而这极易成为其“死穴”。
酒瓶抡头、废其双手等施暴行为,就算再怎么假借“正义”之名,都是非正义的;即便打着“惩恶扬善”的旗号,这也扬不了善,毕竟“以暴制暴”本身就是一种恶。因而,如果视频拍摄的完全是真实发生的场景而非“仿真”,是纪实而非演出来的,那就属于私刑代人报复,为法治社会所不能容许。
纵然这些为讨薪者出头、抓出轨者的视频都是演的,将其传上网,其问题也很严重:煽动使用暴力解决问题,本身就是个问题。而我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已明确规定,“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属于该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为。公众号上传播“以暴易暴”视频,显然越了雷池。
公众号属于自媒体,而自媒体既然带了“媒体”二字,就该背负起起码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跟“诲淫诲盗诲暴力”的行为说不。涉事公众号在传播“以暴易暴”视频时,显然背弃了应有的责任:比起那些不掩其“恶”、能轻易引燃公众怒火的暴力行为,这些假“正义”之名的暴力画面,更具有麻痹性、蛊惑性,在营造正义幻觉中制造出误导效果,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小觑。
就在前些天,那些以卡通片、儿童剧、木偶剧、动漫为包装,却充斥着血腥、暴力、恐怖等内容的“儿童邪典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激起了公愤。而这些流布网络的“以暴易暴”视频,无异于成人版“邪典片”,这显然也值得警惕。
对这些“以暴易暴”视频的制作者,当循迹依法追责。而对平台而言,也要尽到应尽的审核义务,及时阻断非法信息。《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就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说到底,法律不可悖,公德不可违。都说原创类短视频是现在最大的内容创业风口,但再怎么样,从业者都应遵纪守法、恪守公德,而不能以违法背德手段去吸引流量,借此变现获利。打着正义的名号传播“以暴易暴”视频,无法掩饰其违法牟利的本质,也终将为之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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