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教练员岗位,助力学校体育发展
体育教学要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与技能,对学生更有吸引力的教学方式,应是成立运动队或俱乐部,由学生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运动队,参加训练与比赛。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指出,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意见》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测算的数据,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体育学科占总课程比例11%和体育教师每周课时15节计算,体育教师缺编约12万人,尤其是乡村小学、初中和教学点,体育教师缺编问题较为突出。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是解决学校体育教师缺口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丰富学校体育教学内容、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补齐师资、场馆、器材等短板,促进学校体育均衡发展。该政策明确,要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但在现实中,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面临现实阻力。
一是受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我国体育教师配备不足,主要受制于编制,有的地方是因教育投入不足而编制不足,有的是编制失衡,如语文、数学教师超编,艺术、体育教师严重缺编。因此,要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首先必须解决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问题。此次发布的《意见》就提出,学校设立专职教练员岗位,“在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内设置,专岗专用,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一些学校并不重视体育教学以及体育教学改革。受应试教育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体育老师短缺”与“体育课被占用”,是我国学校体育面临的两大困境,其结果都是没有保障开齐开足体育课。如果学校不重视体育教学,本就短缺的体育教师还经常让给其他学科教师上课,也就没有动力去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更重要的价值是改革学校体育教学,提升体育教学质量。体育课本应该是学生们最喜欢的课之一,然而不少学生却怕上体育课,因为一上课就是训练跑跳,枯燥乏味。为促进学校重视体育,近年来,在国家的整体部署下,我国各地都把体育纳入中考,但出现有的学校以应试思维对待体育教学的倾向,上体育课围绕中考体育项目进行训练。
体育教学要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与技能,对学生更有吸引力的教学方式,应是成立运动队或俱乐部,如足球队、篮球队、游泳队等等,由学生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运动队,参加训练与比赛。这样充分实现体教融合,也可发现体育拔尖苗子。这需要有体育运动场地、设施,更需要专业教练员带队进行训练、指导。
“双减”之后,我国义务教育学校都推出课后服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课后服务不得进行集中补课,而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活动,也需要大量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队伍的建设,直接关系到课后服务的质量与持续推进。其中,除了设立专(兼)职教练岗外,还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增加师资力量,如聘请退休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到学校带队,以及购买校外第三方机构的服务。如此,在上好体育课的基础上,让课后服务中的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并打造学校体育运动的特色,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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