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对高校培养提出更高要求
进一步提高公费师范生的培养质量,让公费师范生群体具有与普通师范生、非师范生不同的优势,形成地方教育部门、学校“争抢”公费师范生之势。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2023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确保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既是为了促进公费师范生就业,又能真正发挥公费师范生的作用,为基层学校输送优秀师范专业人才。地方教育部门要提高对保障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的认识,不能有编不补;高校也要进一步提高公费师范生的培养质量,让公费师范生具有更强的教学能力。
总体看来,公费师范生属于“计划性”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被录取的学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等公费培养政策,要签订毕业后到生源所在地学校服务6年的承诺。这一培养计划的优势在于,可以紧密结合基层学校对优秀教师的需要,进行“对口”培养。但也有不足,如有的公费师范生在求学过程或就业环节中,转变对从教的看法,不愿意当老师;还有的公费师范生认为,自己毕业后会被“包就业”,因此并不认真对待学业,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养质量,以及基层教育部门、学校对少数公费师范生的评价。
当前,我国很多地方的事业单位招聘存在“考编热”,中小学教师招聘更是如此。在此背景下,有的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在落实公费师范生的就业工作时就不太积极,他们认为通过公开招聘可能会招到更优秀的人才。而那些招聘遇冷的教师岗位,公费师范毕业生又不太愿意去。
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公费师范生的培养质量,让公费师范生群体具有与普通师范生、非师范生不同的优势,形成地方教育部门、学校“争抢”公费师范生之势。我国近年来在推进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制度,公费师范生属于首批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这是对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的认可,但同时也对高校培养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对此,要进行长期的跟踪、调查,比较公费师范生、普通师范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在教师岗位上的表现,将其作为改革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教师招聘的重要依据。
考虑到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学校缺优秀师资,吸引优秀人才到这些地区的学校从教,不能仅仅通过市场招聘,因此还有必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招聘计划,如招生、培养与就业一体化的公费师范生计划、优师计划,以及在就业中专门设置的特岗教师计划,对应聘特岗教师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代偿等优惠、奖励政策。
实施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的公费师范生计划,关键在于保障一体化的质量,由于“包就业”,就更需要强化过程评价,加强对免费师范生的过程管理、培养。另外,在就业时既要确保“有编有岗”,也要实施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从长远看,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还是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为此,要加强教师职业建设,提高教师职业的地位和待遇,保障教师的教育权利,提高教师职业岗位的吸引力,吸引优秀学生在高考时报考师范类专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大学毕业就业时选择从教,让教师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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