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紧缺人才招聘之名,就可歧视非全日制研究生?
在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设置中明明涉嫌学历歧视,却如此理直气壮,根本的原因还是有关部门对学历歧视行为的查处不够严格,导致在招考中学历歧视大行其道。
据媒体报道,在今年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急需紧缺人才的招考中,来自河南某高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倪强(化名)顺利通过了资格初审、复审,并以面试排名前列的成绩进入下一环节。但在此后,组织方表示“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符合条件,倪强被取消了资格。
对此,天水市麦积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9月4日向媒体提供的书面答复称,这次招聘是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不是普通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所以不存在违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的情况。
当地认为,是因为工作人员不仔细,才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倪强通过审核,参加考试,因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并指出,是倪强明知自己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却来报考,还签订了《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生承诺书》。言外之意是,倪强本人不诚信。
但这无法掩盖当地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学历歧视的事实。在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设置中明明涉嫌学历歧视,却如此理直气壮,根本的原因还是有关部门对学历歧视行为的查处不够严格,导致在招考中学历歧视大行其道。要治理学历歧视,促进就业公平,必须动真格、出重拳治理包括学历歧视在内的所有就业歧视。
因为在招聘公告中没有写明事业单位招聘,而是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就认为这不适用于教育部等五部门的通知精神,这是当地对相关规定的扭曲解读。教育部等五部门今年2月发布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当地不像此前一些被质疑涉嫌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学历歧视的地方一样,否认了解这一通知,而是承认了解这一通知,却否认进行的是事业单位招聘。那么,招聘这些紧缺急需人才的单位性质是什么?如果非事业、非国有企业单位招聘,而是私营企业招聘,这和组织部门有什么关系?由麦积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2020甘肃天水市麦积区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2人公告》显示,此次计划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2名,其中,教育类23名,卫生类11名,综合类18名。很显然,这就属于事业单位招考,把其定位为不是普通的事业单位招考,就想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这是不切实际的。
当地组织部门把责任推给工作人员审核不严,以及报名应聘者自己明知不符合报考资格却报考,是在转移公众对这一问题实质的关注。也许在当地组织部门看来,如果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就不会惹出后面这些事来。至于报名者质疑当地存在学历歧视行为,按照之前处理类似问题的案例,在学历歧视行为被查证后,处理也只会是致歉了事,并不会改变学历歧视的事实。
最近一段时间来,一些地方事业单位在招聘人才时,把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引发舆论关注。治理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歧视,不仅关系到给非全日研究生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而且也关系到这一研究生教育形式的未来。如果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充满偏见、歧视,那么将严重影响其招生以及培养质量。
事实上,学历歧视等就业歧视,通常很难被查证,求职者就是被歧视,也难以维权。而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排除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做法,则是明显的学历歧视,如果对于这类学历歧视,求职者都难以维权,那么有关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会更明目张胆。(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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