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甘肃定西一扶贫搬迁村现危房 用木棒撑墙防倒塌
光明网评论员:“房前流水淙淙,屋后绿树成荫,门前道路平整,屋内窗明几净”,这是易地扶贫搬迁农民的理想居所。不过在甘肃定西,有农民从破旧的窑洞搬出来,又住进了扶贫新村的危房。在安定区新集乡田坪村中川社中湾社的扶贫新村,不少房屋的围墙开裂严重,有的房屋整间垮塌。房屋的墙体被村民们用吊着磨盘的树干勉强支撑,防止轰然倾塌。
异地扶贫搬迁,村民能够住上新房,按理说是大好事。可不想,“新房不能住,老房回不去”,却成了扶贫搬迁后村民的共同遭遇。从新闻报道所披露的信息来看,比当前那些已经倒塌,或墙壁开缝、靠用杠子和石头顶着的危房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这个异地扶贫项目操作过程中的颟顸与任意妄为。
从搬迁启动到房屋建造再到后期入住,整个新村建设过程用“从头烂到尾”来形容都不为过:“地基就没打瓷实,灌了水,软得不成”“排水渠修得浮皮潦草,水泥就一两厘米厚”“房子偷工减料,只放了沙子,没和水泥”“建好后,乡上村上就催着群众赶紧搬进来,说上面要检查”。当村民发现是豆腐渣工程,没有人愿意搬,村里就动员加承诺,先来的每个人都给低保。但搬入之后,不过是村民噩梦的开始,一些房屋已经倒塌,一些严重下沉、开裂,村民只能再搬出去。
很显然,如此建扶贫新村,不仅无法让村民安居,更可能是谋财害命。根据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项目要经由“3322”验收责任体系,才能完成。就是说,从村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到市州委书记,从驻村帮扶工作队、搬迁户到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县市区扶贫办,都要在项目竣工验收结论上共同签字,以确保完成搬迁任务。那么,这样的豆腐渣工程,到底有没有经过验收,或者说到底是如何验收的?低保又如何成了搬迁的“奖励”?
据悉,村民们联名上访后,当地媒体做过报道,当地纪委也曾介入调查,并处理过一批人。可从2009年到现在,不到十年间,当地乡党委换了4届班子,危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当地最新的回应称,因为农户已经享受过易地搬迁项目了,不能重复享受,所以重建项目的资金没办法解决。这样的理由无疑经不起推敲:所谓的异地搬迁确实实行了一次,但那样的房屋,有何底气说村民已经“享受”过了?
当前,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严抓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防止“雁过拔毛”。然而,定西的这个扶贫新村,已经不只是作风与“拔毛”的问题,甚至连形象工程都谈不上,如此拿民众生命当儿戏,把宝贵的扶贫资源建成了“豆腐渣”的做法,恐怕不能止于“处理了一批人”。当地扶贫领域还有多少类似的做派,扶贫过程的验收和管理程序是否落实了,应该有统一的排查,该追责的必须追责。对于村民的居住问题,就该尽快解决,任何的推诿都是一种卸责。
定西作为典型的欠发达地区,当地的扶贫资源也相应会更趋紧张,这个必须理解。但越是资源有限,就越应该把宝贵的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一分钱一分货”,彻底杜绝打水漂。在这样的地方出现如此严重的扶贫豆腐渣工程,扶贫反倒让村民越扶越穷,尤其让人心痛。
尤为痛心的是,甘肃定西此次曝光的扶贫乱象并非孤例。比如上个月,媒体就报道国家级贫困县四川达州宣汉县,一些乡村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被空置。其原因倒并非是房屋质量问题,而是:住老房怕塌,住新房怕饿。
当前正处于完成全面脱贫任务的攻坚和冲刺阶段,越是在这个时期,越要警惕扶贫领域的各种形式主义之风,避免为了完成任务而牺牲扶贫脱贫的质量。由甘肃定西到四川达州,这个问题应该让各级政府猛醒,并从机制上确立防范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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