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老”骗局何以屡屡得逞
相关部门还应将防范措施前置,对类似养生服务机构及时调查核实,店铺是否证照齐全,保健服务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等,尽量减少骗局的生存空间。
4年里在同一家养生馆花掉150多万是怎样的体验?上海阿姨方芳(化名)的感觉是懊恼万分。从最初的免费足疗体验,到价值9万元的私密理疗,再至要价15万元的脑梗治疗,她一步步掉入商家精心设计的营销“漩涡”,陆续在一家名为“涵芳健康管理中心”的养生馆里投入150余万元,直至背上外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段简单的描述,会觉得如此轻易被骗太不可思议。但是,代入当事人的视角后就会发现,养生馆能“得手”并不意外。先用“免费体验”为诱饵,在体验过程中夸大宣传足疗效果,做出“健康地活到88岁”等承诺,引诱老人办卡;一旦办卡,就不断地忽悠老人“消费升级”,推销更昂贵的消费项目;如果老人萌生退意,就用所谓的检查来恐吓老人,“说我身体内有潜在的疾病,如果不加以预防和控制,不出三年一定会发病,到时候再治疗就来不及了。”
除此以外,店内员工还对老年客户嘘寒问暖,适时地给客户送玫瑰、过生日,进行“情感攻势”。在充分了解老人家庭、子女状况、经济状况等信息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调整推销策略。总而言之,一系列操作环环相扣,每一步都已设计好,堪称一场针对老年人的“精准围猎”。
而实际上,所谓出身“中医世家”的专家,学历为“文盲或半文盲”;为顾客推背所使用的所谓中草药油,都是网购的廉价精油;使用仪器“验血测癌”,实际上就是将显微镜下的血液投屏展示出来,并无测癌功能……
类似的骗局把罪恶之手伸向老年人,利用种种话术、陷阱引诱老人上当,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顽疾”。近年来,媒体多次报道过保健品“坑老”的案例。不少老人平时省吃俭用,却在购买保健品上“一掷千金”。但高价购买的保健品或保健器械、服务,不但没有带来健康,甚至还留下了一身病痛或是外债。
“坑老”套路之所以能屡屡得逞,关键在于摸准了老年人的心理特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老年人尤其关注“养生”。但另一方面,老年群体的科学素养大多不高,对信息的接受能力有限,相对容易受骗。特别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情感空虚又缺乏分辨能力,更容易成为类似骗局的“猎物”。一些老年人甚至是怀着“为子女减轻负担”的心理,轻信营销人员的宣传,以为购买这些保健品、器械或服务能省下去医院的钱;在发现被骗以后又不敢告诉子女,维权无门。这就让类似骗局屡禁不绝,甚至在一定范围内横行肆虐。
为此,去年年底,“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销售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诈骗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营销陷阱,通过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洗脑式宣传,来达到牟利的目的,涉嫌虚假宣传甚至诈骗。其不光骗取老人的钱财,还可能耽误病情,严重危害老年群体的利益。司法机关出台司法解释从重处罚,是一场大快人心的“精准打击”。
但除此以外,相关部门还应将防范措施前置,对类似养生服务机构及时调查核实,店铺是否证照齐全,保健服务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售卖的保健品、保健器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尽量减少骗局的生存空间。家庭成员应多关心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多陪伴老人,减少老人的孤独感。对于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社区可以组织文娱活动、科普讲座等,丰富老年人的生活,提升生活质量。当然,从老年人自身来说,也应尽量刷新自身知识结构,增加防骗意识。总而言之,要“护老”不能“坑老”,社会各方面要齐心协力防范、打击保健品骗局,保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让他们度过安宁祥和的晚年。(土土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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