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防溺水,需多方共同编织防护网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河北山东两地发生溺水事故,面对突如其来的悲剧,不得不让人再次提起这个沉重的议题——如何避免孩子溺水事故的发生?
暑期将至,儿童溺水事故开始增多。
5月22日下午,河北献县韩村镇有5名孩子在村边坑塘溺水,虽经多方全力搜救打捞,5名孩子还是不幸溺亡,具体原因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同样是22日下午,山东沂南县张庄镇5名学生相约去河边玩耍,其中2人不幸落水,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炎炎烈日下,江河湖泊、池塘沟渠等一切有水的地方,对儿童而言都是玩耍“圣地”。几乎就在同一时间,河北山东两地发生溺水事故,面对突如其来的悲剧,不得不让人再次提起这个沉重的议题——如何避免孩子溺水事故的发生?
爱玩水是孩子的天性,但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悲剧。孩子溺水虽然是意外情况,但也不失为对公共管理发出的警告,因为公共管理的薄弱环节,往往就是孩子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地方。现实生活中,溺水事故多发生于江河湖泊等公共水域,或者村镇中常见的沟渠池塘。
公共水域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毋庸赘言,在无法对水域实现无死角监控的背景中,教育和引导孩子远离那些致命的诱惑,无疑是避免溺水悲剧的重要内容。相比之下,发生在沟渠池塘的溺水悲剧更令人感到痛心,这不仅是因为悲剧发生在身边,更是因为悲剧本应该可以避免。新闻视频显示,发生5名孩子溺水身亡悲剧的河北献县韩村镇坑塘,其水域面积并不小,且边缘非常陡峭,稍有不慎就可能滑落水中。然而,坑塘边却并没有任何围栏设施,甚至连“水深危险”“请勿靠近”之类的警示牌都没有。
悲剧面前,追问“夺命坑塘”的身世显得尤为重要:这到底是个人承包的水域,还是早已废弃的坑塘?如果池塘“有主”,那就必须履行安全防护的义务和责任,不应该任由承包池塘给公共安全制造威胁。如果池塘“无主”,那有必要统一进行管理,该填平的就填平,有利用价值的就明确相关责任人。从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对农村周边的坑塘一一“验明正身”,避免因无人问津而成为安全隐患。
每到夏季来临,防溺水都会成为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如此,几乎每个夏天都难免有悲剧发生。究其原因,学校只能要求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但无法将管理覆盖到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家长来说,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不应该只是一种例行公事,更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监护职责。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过程中,家校双方都不应忽略孩子的参与,因为他们才是责任书保护的主体,教育他们懂得规避风险与科学自救,是家校双方共同的责任。
防溺水不是简单的安全教育问题,而是涉及公共管理精细度的综合问题,只有家校齐心、社会协力,才能让孩子远离危险的诱惑,为他们编织出一张立体的防护网。(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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