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盲盒泛滥,市场不能和法制脱节
当活体盲盒暴露出的问题日益增多、风险日益凸显时,有关部门就不能放任不管,要积极、主动承担起责任,加强监管、完善法制。
据新华社报道,最近,在多个网购平台悄然兴起了宠物活体盲盒,售价从十几元到上千元不等。打着盲盒的旗号,卖家声称“不接受规定品种、盲盒发出不接受退换与中差评、评论不允许晒”,引发诸多维权纠纷。此外,由于存在检验检疫缺失,甚至危害人身安全等多重风险,活体盲盒也亟待加强监管。
盲盒,很多年轻人都不陌生。2019年被普遍认为是“盲盒元年”,其概念的起源大约来自日本的福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之所以叫盲盒,是因为盒子上没有标注,只有打开才会知道自己买到了什么。消费者在购物的过程中,有一种抽奖的感觉。说白了,就是比普通购物多了一层神秘的未知体验。
好奇心是感性的,但是涉及到安全问题,就一定要理性。盲盒不是一个无底筐,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这是当下的盲盒经济,在疯狂的扩张中,必须要警惕的。否则,就很容易突破违法违规的边缘。
拿活体盲盒来说,“不接受中差评”“不允许评论晒图”,这是否违反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而抛开这些普遍性的市场规则,单从寄送活体动物来看,本身就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我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第六项即为“各种活的动物”。2020年9月,就有媒体曾以该条法规,揭露过“电商平台有商家售卖活体动物,多家快递公司默许邮寄但不保活”的行为涉嫌违规,但是并未在市场上激起自我审视。
有人说,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里的规定,是“禁止寄递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和剧毒、有传染病的动物”,而不是所有的活体动物都禁止寄递。但《野生动物保护法》只针对野生动物,其他动物并不在其立法对象中。而《邮政法实施细则》针对的是物流系统,其明确规定“各种活的动物”,二者并不相悖。
尤其是当下,这些“活体盲盒”大多是通过普通快递进行运输,既没有检疫证明,也没有安全措施,动物在运输工程中死亡的情况也不时出现等等。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问题,事关卫生、健康,甚至人身安全。别的不说,近年来,被网购宠物咬伤的新闻不胜枚举,其中甚至还有网购毒蛇被咬中毒身亡的案例。
一定要认识到,一些商家看到盲盒兴起,就开始搞活体动物盲盒,一心只为赚钱,却不管动物死活,不管消费者安危,是不可持久的。无论怎么说,当活体盲盒暴露出的问题日益增多、风险日益凸显时,有关部门就不能放任不管,要积极、主动承担起责任,加强监管、完善法制。
新事物的兴起总是跑在监管的前面,这是事物发展的一种客观规律。但是却不代表,它们已经存在了,就是合理的。相反,它的不合理之处,甚至违规之处,既然被发现了,就要认真总结、严肃对待、积极改进,这也是社会治理的一个客观规律。(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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