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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非法,但所生孩童权益需呵护

2021-01-13 11:30:27

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主动介入调查,查清楚代孕是由谁组织实施的,斩断违法代孕的利益链,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和从业惩戒。

  四川47岁的代孕妈妈吴川川(化名)当年因为染有梅毒,遭到客户退单,但她坚持把孩子生下来,此后又因为生活拮据卖掉了出生证。由于没有出生证,孩子遇到了无法上户口的问题。近日,吴川川找到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希望对方能够帮助孩子上户口,并表达了自己继续抚养孩子的愿望。

  这一连串超乎寻常的情节,无不让看到的网友大呼“魔幻”。代孕、买卖出生证、无法上户口以及随之而来的抚养权问题,几乎都超出了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和他们所做出的一连串违法行为,无疑是导致问题的主要原因。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代孕。原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就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此后,卫生主管部门在有关辅助生殖和精子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中反复重申,禁止代孕。事实证明,代孕会产生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伦理学问题,上述新闻当事人今天所承受的“果”,都可以追溯到当年的“因”。

  不管是孩子生物学上的父亲母亲当初求子心切也好,还是吴川川为了赚钱甘当代孕妈妈也罢,亦或是为他们提供代孕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都要为代孕产生的一系列后果负起责任。尤其对于实施代孕的医护人员而言,他们的行为既触犯了法律法规,也与职业道德相违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主动介入调查,查清楚代孕是由谁组织实施的,斩断违法代孕的利益链,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和从业惩戒。

  因为代孕缺乏法律支持,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义务究竟由谁承担,也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进行亲子鉴定,那么吴川川与自己生下来的孩子并无血缘关系;但是,她确实又生养了这个孩子,不仅承受了怀孕生产期间作为母亲的辛劳,也将孩子抚养至今。如果现在认为她没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此前3年她的行为又是什么性质?是拐卖儿童,还是事实收养?那么孩子的生物学父母又是否涉嫌遗弃?

  显然,这些问题并不好回答。正因如此,孩子的身份、抚养归属才遇到了一系列问题。这恐怕不能认为有关部门不积极作为,而是当事人的所作所为确实给现有的监管体系和政策出了一道难题。

  孩子现在遇到上户口的问题,表面上看是因为没有出生证,实质上依然是代孕引发的后续效应。根据吴川川的叙述,当初的出生证是客户许某某的名字。那么,她究竟是如何用许某某的名字登记入院生下孩子的?医院有没有严格确认孕妇身份信息?更荒诞的是,即便是这张不属于自己的出生证,吴川川也将其变卖出去,那么这张出生证后来被用来做什么了?是不是也用于非法违规的生育?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吴川川在遭遇孩子上户口难以后,一度还打算通过买一张出生证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只是发现买出生证没那么容易才作罢。她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之淡漠,固然可恨又可怜,但其先前的一系列违规操作“成功”,恐怕也与相关地方基层疏于监管脱不开干系。

  不管怎样,孩子是无辜的,她既然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孩子的父母和社会就要为她负起责任。当前,孩子的“父母”是谁,恐怕不是一个那么容易回答的问题。但是,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容不得拖延和等待,有关部门不妨从帮助孩子的立场出发,解决孩子当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比如,给孩子上户口提供方便。

  从长远看,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法律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为非法代孕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提供解决路径。比如,代孕生下来孩子究竟由谁抚养?孩子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上户口?这个问题或许不好解答,但应当尽快重视。对此,相关司法实践已经在进行时。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就提到:“上海法院审结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明确监护权归属。”

  法律不仅要厘清合法与非法的边界,也要关照那些“非法”的事实,尤其要为无辜者提供支撑。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解决代孕孩子的户口问题、抚养问题和随之而来的受教育问题,考验着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善于作为的能力。(王钟的)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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