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网捕鸟”屡禁难绝,监管的“网眼”要更小点
“挂网捕鸟”在当地恐怕并非是一时兴起,而是至少持续了数年时间。那么,在这期间,当地相关部门若能及时予以干预,或不至于再发生被志愿者举报这一幕。
据媒体报道,4月12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称绿发会)志愿者报料称,福建龙岩长汀县四都镇同仁村一处200亩养殖塘惊现千米鸟网,捕鸟网纵横交错,捕住不少珍稀鸟禽类动物。当天,长汀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消息称,当地查处一起非法挂设捕鸟网案。长汀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森林警察清除并扣押了2张非法挂设的捕鸟网,总长130米,现场缴获挂网野生死鸟8只。此外,长汀县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王某某进行立案侦查。
根据通报,当地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森林警察所扣押的捕鸟网,总长130米,与志愿报报料所称的“千米鸟网”有不少出入。但从“现场缴获挂网野生死鸟8只”,以及相关当事人被立案侦查看,这起非法“挂网捕鸟”事件应该说基本坐实。
检索媒体公开报道可以发现,“挂网捕鸟”现象这些年在多地都有出现,其中还不乏一些“大案”。如2016年10月,护鸟志愿者在天津、唐山两地巡查共发现两大片非法捕鸟区域,累计拆除鸟网两万余米,解救活鸟近3000只,挂网死鸟5000余只。
可能一些人对“挂网捕鸟”性质的认识还是不足,只把它当成一般的“不当操作”,但其实,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经触犯刑法。最高法颁布的司法解释也明确: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抑或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应认定为非法狩猎罪。所以,这些年各地因为“挂网捕鸟”而被追究刑责的现象并非孤例。
但正如这起案件的发生所提醒的,“挂网捕鸟”虽屡禁但并未真正根绝。其中的缘由,从该案的一些细节中或能看出端倪。如有志愿者称,事发当地因环境优良,每年都有绿头鸭、鸬鹚和一些猛禽在此过冬。而他在2017年左右就发现当地有零星捕鸟网存在,2018年底捕鸟网开始大量出现,不少鸟类被困死在网上。换言之,“挂网捕鸟”的现象在当地恐怕并非是“一时兴起”,而是至少持续了数年时间。那么,在这期间,当地相关部门若能及时予以干预,或不至于再发生被志愿者举报这一幕。
由此可见,“挂网捕鸟”等非法捕猎现象,虽然在法律上早有明确规制,但是现实中,执法的效率和执法者的“敏感”意识同样很重要。执法管理层面若是习惯性“抓大放小”,或是只被动的“坐等举报”,执法效果就很难被高估。
当然,这方面也需要加大相关普法和信息服务力度。比如,这起事件中,挂网的地方就位于当地的养殖塘。而现实中,有些挂网行为属于渔业养殖的需要,但也不排除有部分人为掩人耳目,借养殖之名行挂网捕鸟之实。针对这种情况,在打击非法捕鸟之外,也有必要对养殖业中的挂网操作有相应的规范,像哪些丝网既能满足养殖业的需要,又能避免造成对鸟类的误伤,相关部门不妨共同发布相应的指导标准,为养殖户提供科学参照。
在全面禁“野”时期,对诸如“挂网捕鸟”这类民间非法捕猎操作予以根本规范,其实也是确保禁“野”效果不可忽视的基础工作。而面对那些屡禁难绝的伸向鸟类的各式丝网,唯有监管的“网眼”更小点,才能彻底压缩非法操作的空间。(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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