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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增加10年收入”,太魔幻现实主义

2017-06-21 12:10:57

不单是楼市调控,各方面政策都是这样,不应制造“偏门取代正道、劣币驱逐良币”的取向,也不应存在“假离婚=增加N年收入”的魔幻现实主义情景,而应关照复合的公平诉求。

  “个人资产增值有哪些捷径?”“买房。”“还有呢?”“假离婚。”

  听上去很魔幻是不是?可这却很“现实”:日前《经济参考报》就报道,在很多实行住宅、汽车限购的地区,由于婚姻关系和户籍与获取购房资格、购车上牌等关联,婚姻成为某些人突破政策限制、获取灰色收益的筹码,“办个假离婚相当于增加10年收入”。

  一次假离婚,胜打十年工。听到这,很多人的感受估计被毒鸡汤代言:人还是要努力的,不努力一下,你都不知道什么叫还不如不努力——努力10年,没准都抵不上人家离一次婚。

  可工作10年,果真就抵不上一个“假离婚”?

  报道中是这么算的:“如果按照2016年10月之前的政策,同样是300万元贷款,首套住房最低为85折利率,二套住房为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在30年等额本息还清的情况下,前者支付的利息约为226万元,后者约为306万元,多出80万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度北京职工年均工资为85038元,也就是说,一次‘假离婚’,单是利息的差距就相当于一个平均工资水平的职工‘不吃不喝干10年’。”

  这段算术题看着在理,bug却一大堆:依其说法,“假离婚=增加10年收入”的前提得是,依照2016年10月前的政策、贷款300万、30年还清,少一样都不行。可现实中,有多少“离婚者”契合这条件?即便这样,离婚后少付的80万元也是30年内还清,考虑到30年内的物价通胀和收入涨幅等因素,拿2016年的北京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参照,有多大意义?

  所以“办个假离婚相当于增加10年收入”,只是极个案的情形,无法用来为“假离婚”的变现“估值”。

  但无法讳认的是,在很多地方,“假离婚”能让很多人占到不小的便宜,实现资产曲线增值,却是事实。

  网上早就有关于假离婚避税或避开限购的“攻略”:1,夫妻把所有住房都贵属一方名下;2,办理离婚使另方变为无房户;3,无房户买房是第一套,可规避限购并享受首付及贷款优惠;4,拿到房产证后再复婚。最后得出结论,此法成本低而收益高,手续费仅几千,但各项获益可达几十万。什么叫“一离婚本万利”?这就是。

  有专家说,反复离结的“拉链式”婚姻,看似挺划算的“资本”运作,却严重损害了婚姻的严肃性。何况,所谓的“假离婚”中的“假”字,针对的只是离婚本意不真实,法律层面不存在办了离婚证明后的“假离婚”。现实中,夫妻密谋合演“离婚—买房—复婚”大戏,结果一方假戏真演的案例一举一大堆。

  但正如马克斯·韦伯说的,人人都有通过精确计算功利的方法以最有效达到目的的“工具理性”。“假离婚”沦为“真背叛”的例子总归少数,在“假离婚”能少奋斗很多年的巨大实际利益面前,谁还听你“假离婚有风险,投机须谨慎”的劝诫?

  为了多得拆迁补偿而全村160多户集体“假离婚”的南京某地村民就不会听,因为拆迁补偿是按户算的;为了帮客户买房结了四次婚、结婚对象中岁数最大的已70多岁的上海本地某中介小伙也不会听,因为每次一结一离,他能得到6万到8万元不等的报酬。

  说再多“假离婚”的伦理学问题,都抵不上这些人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盘算。

  制度经济学家诺斯在分析哪种制度能促进或妨碍经济增长时,用了“生产性努力”与“分配性努力”的概念。前者是将精力投入到生产中,着力把“蛋糕”做大;后者则是只顾着分“蛋糕”。在他看来,当更多人都不愿将努力放在生产上,而是用在分配上乃至投机上,对社会必然是坏事。

  这也可以用来解释“工作”跟“假离婚”:多数人正常上班做的也是“生产性努力”,而“假离婚”显然也是投机中的一种。当努力工作多年的收入可能都比不上一次“假离(结)婚”的收益时,它又能产生怎样的导向?

  就像一旦“嫁个富二代,少奋斗10年”成了普遍现实,那很多人可能也就不愿靠自己打拼完成财富原始积累;一旦在北上广买房比创业开公司更赚钱,那有些公司就宁愿“弃壳保房”那样,如果工薪阶层工作多年还不如人家“靠房吃房”、靠假离婚所赚到的,如果阶层逆袭无法靠努力工作而得靠“假离婚”之类的手段,那许多人难免怀疑奋斗的价值何在。

  老早前,曾有新闻说,有男子靠街头碰瓷“发家致富”。但谁都知道,碰瓷即敲诈,是非法手段,在法治语境中,碰瓷讹诈不该成应有的致富手段。“假离婚”也一样,也难言合法,当它成为资产增值手段时,一定是这个社会哪出了问题。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一个努力工作的人应该比一个投机者有更多机会;在一个良序社会,奋斗比“假离(结)婚”等途径更应成为资源获取渠道。可以肯定,一个合理的楼市调控体系,不应该制造出“单身”或已婚者歧视、误伤刚需人群,不应该诱导更多人用不合情理的“假离(结)婚”去钻空子、避风险。

  不单是楼市调控,各方面政策都是这样,不应制造“偏门取代正道、劣币驱逐良币”的取向,也不应存在“假离婚=增加N年收入”的魔幻现实主义情景,而应关照复合的公平诉求。(佘宗明)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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