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阅读提示】国家网信办就反网络暴力法公开征求意见
光明网评论员: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以“人肉开盒”、造谣围攻、流量裹挟等为代表的网络暴力乱象,如同阴霾般笼罩在无数网民心头。从造谣浙江杭州女子取快递出轨、“粉发女孩”遭受网暴自杀,到逼迫寻亲男孩刘学州自杀、网暴医生使其不堪侵扰坠楼身亡……血的教训一再警示:网络暴力不是虚拟空间的只言片语,而是具有真实杀伤力的“软暴力”。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这是我国首部以专门法律形式制定的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标志着网络暴力治理进入全链条、系统化的法治新阶段。
过去,网暴更多是一个社会概念,在法律层面没有统一定义。很多时候网友自以为在“探索真相”“主持正义”,全然不知自己正在对他人施行网络暴力;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络暴力还呈现出明显的人为操纵的痕迹,甚至形成了专门的黑色产业链。此前,相关治理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部门规章之中,法律体系呈“碎片化”状态。
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正是这种碎片化治理带来的后果,也是网络暴力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和网民反映强烈的痛点。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现,明确对网络暴力界定了范围,同时构建了覆盖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惩治的全链条治理体系。针对“法不责众”的困境,《征求意见稿》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或帮助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理;对操纵账号实施流量造假、利用生成合成、个性化推送等人工智能技术传播网暴信息等行为明确禁止,这正是对数字时代网暴新特征的有力回应。
平台是信息流动的守门人,也是治理网暴的最佳着力点。《征求意见稿》将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作为源头治理的关键,要求平台建立监测识别机制,发现网暴信息必须立即停止传输并采取处置措施,对存在组织煽动网暴的账户可采取例如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这意味着,平台应利用其在数据掌握与算法技术方面的天然优势,在预警与阻断网暴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反网暴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靠法律惩处远远不够。此次立法专门设立了“社会共治”章节,要求将反网暴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明确MCN机构对签约账号的管理义务,并支持社会力量为受害者提供心理干预和法律援助。此次《征求意见稿》正处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进来,为它变得更完善发出自己的声音。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上一篇】电影撤档为止损,不是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