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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威 科普作者
近日,新疆和静县一匹出生仅7天的小马驹,疑因遭游客无人机低空追逐、受惊狂奔后死亡,引发关注。报道中,牧民用“炸肺”形容小马的悲剧性结局,具体死因及责任认定仍有待进一步调查。但无论最终认定如何,这起事件都足以给暑期旅游旺季前的公众提了醒:在野外环境中,高速追逐迫近动物,是非常危险的,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管理和执法部门,要相应地做好科普和普法,对无人机、自驾车辆等应严格管理,为暑期旅游高峰的到来做好准备。
客观地说,不少人做出错误行为,并非存心伤害动物。他们很可能是没有意识到,低空逼近、持续盘旋、尾随追逐的无人机会对许多动物造成威胁和伤害。
马、驴、羚羊等食草动物,在演化过程中形成了对陌生威胁快速警戒、迅速逃逸的本能。无人机从空中突然靠近,飞行方向不规则,又持续跟随并伴有噪声,可能触发动物的警戒、逃逸和应激反应。马科动物存在“运动诱发性肺出血”这一明确兽医学概念:高强度奔跑时,肺部血流和呼吸压力急剧上升,肺泡周围细小血管可能受损、出血。
尤其是幼崽、带崽母兽,以及正处在繁殖、迁徙、休憩等关键阶段的野生动物,一旦被反复逼近、追逐或迫使改变路线,就可能面临额外能量消耗、跌伤落水、母幼分离等风险。新闻中的幼马在极度惊恐中被迫持续狂奔,呼吸与循环负荷可能瞬间超过承受能力,肺部出血、缺氧、休克等严重后果都可能接连发生,最终酿成悲剧。
这也解释了,为何一些看似没有直接接触的行为,同样可能造成伤害。此前,网络上还曝光了游客驾车追逐藏野驴,逼近野生动物拍摄之类画面,无人机扰鸟问题更是时有发生。车轮在地面上追、无人机在空中追,工具不同,伤害逻辑却相同:以人的猎奇和流量需求,迫使动物进入逃逸或惊恐状态,本质上就是一种对自然生态的破坏行为。
除了上述生态常识需要广泛普及之外,也要讲清无人机飞行的法律边界。无人机不是普通玩具,而是一种进入低空公共空间的航空器。它可以服务农牧植保、巡检救援、生态监测等多个领域,也为很多普通人打开了观察世界的新视角。但随之也带来飞行安全、公共秩序、他人权益侵害和生态环境破坏等风险,其使用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管和约束。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无人机飞行活动要遵守空域管理、实名登记、飞行申请等规定。适飞空域内,部分无人机在真高120米以下飞行无需申请,但这条规定解决的是一般空域运行问题,绝不意味着120米以下使用无人机就可以放任自流。
山东东营去年就针对黄河三角洲候鸟栖息、觅食区域的无人机扰鸟风险出台临时管控措施;近日,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也发布了无人机合规飞行指南,因未经报备、随意升空的“黑飞、乱飞”行为,严重威胁机场净空、党政机关、重点牧场、军事区域及公共安全,提醒飞手严守法规底线,安全依规飞行。
暑期将至,草原、湿地、海滨、山地等自然生态旅游目的地将迎来客流高峰。景区、牧场、自然保护地等应提前布局,把无人机管理纳入重点工作,在入口、停车场、观景台等区域,明确提示禁止追逐动物、禁止低空航拍惊扰、禁止自驾逼近野生动物;对候鸟迁徙地、繁殖地、野生动物活动区等敏感区域,应依法设置禁飞、限飞和报备要求。同时,普法宣传也应把“为什么不能追”“动物受惊会怎样”“哪些区域绝不能飞”等讲得更直白、更具象。对恶意追逐、屡劝不止、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应依法调查、严格处理,强化生态敏感区域的风险提示和技术约束。
对游客而言,文明旅游不只是不乱扔垃圾、不刻字打卡等,还要加上对无人机的科学、合法使用行为的培养。无人机可以让镜头飞得更高、更远,让大自然离我们更近、更真实,但这都得在“红线”之内才可以。(周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