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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广江
据《法治日报》报道,如今户外徒步悄然成为时尚潮流,大批爱好者争相奔赴原生态山林野线,但山野垃圾问题也随之而来,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前不久,户外爱好者高虎(化名)坦言,山野遭垃圾侵占的现象屡见不鲜,无论是城郊公园山林,还是小众原生态野线,几乎每次出行都能偶遇随意丢弃的零食包装、塑料瓶、一次性餐具等废弃物,不少清幽山野渐渐遍布垃圾。
山野本是净土,如今却成了垃圾场,谁该负责?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谴责一些徒步者缺乏素养,但问题没那么简单。
野线之“野”,在于其没有管理主体。成熟景区有保洁员、垃圾桶、监控探头等,游客一般不会乱扔;自然保护区有专项法规保护,执法力度相对到位。唯独这些半开发或未开发的徒步线路,成了“三不管”地带。林草部门管山林资源,文旅部门管景区景点,自然资源部门管土地规划,乡镇政府管辖区事务,看似都有关系,实则难以实现有效监管。跨区域的线路就更为复杂,A地的垃圾飘到B地,到底算谁的账?权责不清、协同困难,最后问题只能被搁置。
更麻烦的是,法律在这方面难以发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禁止随意丢弃垃圾,可深山野线怎么查、怎么抓、怎么罚,执法主体是谁,证据怎么固定,诸多执行问题都缺乏细则支撑。《民法典》规定了生态破坏的侵权责任,可是对一个人扔几个瓶子所造成的损害该如何量化?于是,口头批评教育成了常态,乱扔垃圾的违法成本几乎为零。
此外,一味依靠志愿者解决问题也不现实。这些年“清山行动”遍地开花,志愿者自带垃圾袋、顶着烈日上山捡拾,一次能清出几百公斤垃圾。可这边刚捡完,那边又产生了新的垃圾。志愿者再勤快,也赶不上随手一扔的速度。这种“清理-反弹-再清理”的恶性循环,光靠道德呼吁和志愿奉献根本难以阻止。更何况有的山野连垃圾桶都没有,垃圾清运也是个难题。
在此困境下,填补制度空白已刻不容缓。地方立法要尽快跟上,把野线的管理责任明确下来;跨区域的线路则要建立协同机制,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不能让边界成为监管盲区。同时应压实组织者的责任,户外俱乐部、领队、平台都要履行好职责,带队出行前讲清环保要求,行程中监督队员行为,出了问题要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处罚也要动真格。比如建立生态修复基金,将罚款和赔偿金专项用于垃圾清理和生态修复;引入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让偏远野线不再处于监管盲区;支持检察机关和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用典型案例立明规矩,产生震慑效应。
此外,还可以将规则立在进山徒步之前。比如,探索环保押金制度,采用“进山交押金、出山退钱”的形式,用经济杠杆倒逼徒步者自觉遵守环保规范;还可以在入口设置法律警示牌,写清楚乱扔垃圾的法律后果;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广泛传播,让人们明白,乱扔垃圾不是道德瑕疵,而是违法行为,要付出相应代价。
热爱山野,就该保护山野。只有当制度完善、责任清晰、处罚到位时,敬畏自然才能从口号变成行动。(陈广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