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龙之朱
近日,一段因航班超售而被拒绝登机的视频在社交平台持续传播。据媒体报道,一名从重庆急赴上海就医的乘客在登机口被告知航班已满,最终未能按时登机,引发网友持续关注。
尽管有后续消息称,航司为该乘客改签了航班并升舱,然而,其在舆论场上的影响已经产生。这也不仅仅是一次行程的延误,更是一次对公众出行信任的打击。“航班超售”这个航空业由来已久的“潜规则”,再次被审视和打量。
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行业惯例”,航班超售本不违法。毕竟,考虑到部分旅客会临时改签或误机等不确定因素,航司适当超售以填补可能的座位空缺,从而提高上座率、降低浪费,确实有助于摊薄成本,惠及更多正常出行的旅客。
只是,航司平衡收益的合法性,并不能凌驾于乘客合法权益之上,超售的“行业惯例”也不必然指向损害具体乘客的乘机利益。航司不能只想要航班超售的好处,而不承担相应的合规处置义务。
乘客的行为很难预测,航班超售后,一旦实际到场乘客人数超过航班座位数,必然会出现部分乘客无法登机的情况。尽管《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对超售提出了告知与补偿的要求,但频频出现的“事故”表明,这些规定要么模糊不清,要么落后于现实,并不能保护乘客权益。没有事先预案,仅仅指望事后道歉、改签、升舱等措施,显然不该是专业的大型航司所为。
比如,事先告知是否真正落实?补偿标准如何设定?面对一家企业,处于弱势方的乘客如何摆脱“讨价还价”的被动境地?再如,当超售发生时,航司是否按照规范流程寻找自愿放弃座位的志愿者,并协商补偿?有无执行合规优先登机规则?超售不是问题,问题是一超售就把所有的风险都推给乘客。这才是类似事件一再刺激公众的根源。
事实上,解决超售纠纷并不缺乏国际经验。例如,一些国外航司采用“反向竞标”模式,即通过不断提高补偿金额来寻找自愿下机的志愿者,将矛盾转化为市场化的选择;或是建立“灵活出行名单”,让时间宽裕的乘客以折扣票价换取候补权利等。以精细化、市场化的操作,将选择权交给乘客,用合理的利益补偿来平衡乘客损失、对冲航司的运营风险,最终实现的是多赢格局,值得借鉴。
说到底,航班超售,“惯例”不是航司的“免责金牌”。当消费者次次都陷入事后维权的泥潭,当航司次次都能侥幸涉险过关,当制度、规定、规则高高悬置、难以落地,公众自在出行的愿望,也被迫打了折扣。唯有让每一次售票都经得起规则的审视和责任的保障,乘客的出行体验才能越来越好,航司也才能在竞争中飞得更稳、更远。(龙之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