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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山西“大同小学生遭欺凌”事件为何认定严重不良行为,如何矫治?
光明网评论员:备受关注的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有了处置结果。日前,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称,经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赵某某、晋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此外,责令涉事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对涉事学校新学年缩减招生规模。
通报发出后,舆论对此事的关注达到了新的高度。有的人是通过这份通报才了解此事,并回溯之前已经公开的种种令人发指的欺凌细节;有的是对于事件的处置结果有不同看法,要求进一步“严惩”加害者及其监护人的声音,在舆论场比较有代表性。如此舆论反应,不让人意外。一者,相比之前被曝光的校园欺凌案件,此事中有太多的细节超出了社会可以想象的程度,其“恶性”指数令人震惊;二者,对于孩子安全问题,社会有极强的代入感,很多人都不免假设——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又会如何出离愤怒。
目前通报的处置结果已在网上经历了一天多的发酵,各方围绕此事的讨论,从各个角度看,都已比较充分。但此事中,还是有一点应该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那就是学校面对这样的事,到底该如何负责?涉事学校为何又未能“负责”而导致如此恶劣程度超乎社会想象的欺凌事件真实上演?
事件中有一个细节足以证明校方在学生管理上的某种最基本责任的缺位,那就是,这般严重的欺凌已持续了一年多时间,并非偶然为之。要知道,涉事学校是一家全日制寄宿学校。也就是说,学生的多数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他们与老师、同学的相处时间,要远多于家庭和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此严重的欺凌长期存在,校方甚至是生活教师都不知情,或者说至少未给予任何有效的干预,实在说不过去。要发现学生身上的“异常”,真的很难吗?可以说,但凡有一点责任心,恐怕都不至于让一个孩子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持续遭遇“恐怖”般的对待。
这让无数家长不得不追问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在寄宿制越来越流行的今天,到底有多少学校给予了孩子该有的关心和呵护?此事中所反映的校方管理漏洞,是否具有普遍性?尽管说,学校对学生负责是有限度的,但是,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和教师,期望孩子在校有最基本的“安全感”,这不算什么过分的要求。如果连这一点都不做到,又何谈教育?这或也是,该校校长被解职,副校长等多人被辞退,依然让围观者心意难平的原因所在。而无论预防校园欺凌有多么复杂,学校永远都是关键环节和主要责任者之一。
从近年来被曝光的大大小小的校园欺凌事件来看,包括学校在内的全社会,都不该再低估校园欺凌的发生概率。社会对于学校的评价机制,或也不应再过度偏重对教学成绩的考核,而是应首先致力于解决一个更为基础和根本性的问题——孩子在校能不能有一个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能否免于被欺凌的恐惧?学校为满足这一点,又是否在意识和能力上,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有声音建议,社会应当鼓励对施虐儿童家长和学校高额索赔。这一点是否能实现,又能否倒逼学校在学生日常状况的关心上负起责来,还有待尝试。但学校不该对学生的处境表现得后知后觉,教育系统不该在预防欺凌、性侵等时失责失能。而这些,确已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
在今天低生育率之下,让所有孩子能免于校园欺凌,不止关乎眼前的学生权益的保护,还关系到年轻人的生育预期。由于自身在学生时代曾遭受过欺凌,或是目睹了太多的现实案例,而对生育表现得更为顾虑,这在今天的年轻人身上已不鲜见。它从另一角度提醒我们,预防校园欺凌,给予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依然任重道远。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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