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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山东菏泽回应“入学要求房产套内面积超60平”:教育局正处理
光明网评论员: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多位家长反映,他们居住的小区原本对应的学区为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但在报名时,校方以他们的房产“套内面积不足60平”为由,拒绝了他们的入学申请。经过舆论曝光发酵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介入,据称“目前该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在不同校区已经全部得到解决。”
对当事人而言,入学问题得到解决,无疑是令人欣慰的结局。但这个话题短时间引爆舆论,足以说明事件的公共性,其有效解决绝不应止步于从表面熨平当事人和公众的情绪。“套内面积不足60平不能入学”,是将入学资格与学区房面积关联起来,而学区房面积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家庭的财富和身价,这相当于给入学权利人为划定了一条财富资格线,难怪有评论怒诘:“学校招生岂能‘嫌贫爱富’”?
义务教育当然不能“嫌贫爱富”,这个大原则相信无人反对。但是,落到每一个具体的生活场景中,却不一定那么容易抉择。比如前文提到的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是当地最优质的教育资源。近年来,因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化进程加快,该校学区范围内适龄入学儿童急剧增加,学位严重不足。该校遂按条件划出优先顺序,首批解决户口、房产均符合要求的。这种处理方式本无可厚非,但该校最终将“房产符合要求”这一规定,细化解读为“本学区范围内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的成套住宅(指由若干卧室、厨房、卫生间、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一般套内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由此才引起了前文所述的矛盾。
显然,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如此划定入学资格,其背后的逻辑,是在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将住房面积大小作为入学先后的衡量条件。这无疑逆情悖法。从原则上说,衡量是否具有入学资格的唯一判准应当是是否实际居住,只要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实际居住在学区范围内,就应当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哪怕是租房也应保障其入学权利。
这就是说,房屋的居住属性才是评定入学资质的判定标准,其他如房产面积大小、家庭资产多寡、家长职位高低等,都不应成为决定入学资格的排序指标。当然,如果教育资源不足、学位紧张,可以通过摇号等机会更加公平的举措进行资源配置,同时统筹做好向周边其他学校推荐入学等配套的政策安排。
教育公平是社会的底线公平。所谓底线,就是最基本的公平、托底的公平。如果在起跑线处就划出三六九等,显然有违教育公平的真正内涵。最近,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都在促进教育公平上下大力气,出实招,谋长策,比如进一步落实“租售同权”、探索实施“教师轮岗”、集中整治校外培训等等,这些举措都是在回应社会对教育公平的期待。
教育公平人民共享。当此之时,应当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全体教育行业从业者提个醒:维护教育公平,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只有切实维护好教育公平,才能让每个人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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