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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山东菏泽一区应急管理局人员档案伪造,5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7月3日)有媒体报道说,山东菏泽牡丹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张某举报一校长之子冒名自己,伪造档案参加工作,且从11岁就开始领受国家工资。对此,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回应称,“不存在冒用举报人档案的问题”,“但是,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举报人邱某某(冒名张某)档案存在伪造姓名、年龄、住址、简历等问题”。
呵呵,叕是校长,叕是校长之儿女,叕是举报才发现,叕是举报内容“不存在”这、那也有点不实,叕是存在众多的叕是……据举报人张某在社交媒体发文称,1997年其退伍回到入伍所在地,两年后被分配到牡丹区林业局,但林业局却不让他上班,直到2005年才由林业局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前后整整耽搁了8年。然而,在张某没有上班的几年间,其“工资和保险一直正常发放”。2014年,张某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1999年,他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某某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
显然,这种情况,怎么能以“不存在冒用举报人档案的问题”而搪塞?既然“经比对两套档案所填内容,除姓名相同外,所填写的学习、入伍、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信息完全不同”,那为什么非要冒名“张某”呢?这样的反馈能够服人吗?当然,这样的反馈也并不奇怪。不是么,这些屡出冒名侵权的地方,每有事发,不是深挖调查,严肃查处,启动问责,而是忙不迭公关,全方位封口,到处查删相关贴文,甚至威胁利诱举报人及被侵权者闭嘴,最终拎出个别人以平舆论,而全然回避铸就弊案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这种应对与其说是查处追责,还不如说是为后继者提供更周密作弊的经验。
也正是因此,冒名上大学也好,冒名就业也罢,其所折射的不仅是作弊者的妄为,更是妄为之所以能够发生的通路无阻的问题,由此也反映了弊案发生地的官场吏治与社会治理生态的问题。遑论其他,以中国地阔之大、居民生息范围之广,而又能一统于一个治理体系之下,户籍管理的办法、体系和制度之严、之繁、之全功不可没。及至现在,即使在“放、管、服”改革推至新境的情况下,普通百姓也仍对要证明一下“我是我”有多么难存有深刻体验,也仍然视这种证明为畏途。
问题正在于此。要证明“我是我”很难,而媒体披露多起“他变我”的冒名弊案,其难度之大、操作之复杂,已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的经验和想象,可是这种弊案却叒一起后叕一起,又似乎容易得很。这种反差造成的疑虑,正是需要予以释明的。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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