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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广州地陷事件1失联人员遗体被发现 另外2人正在搜寻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1月6日)有媒体报道说,来自广州地铁官方的消息称,6日凌晨,搜寻人员在广州市广州大道北与禺东西路交界的地面塌陷地点的21米深处,发现了一名失联人员遗体。去年12月1日,广州发生的地陷事故,共导致1辆清污车上的2人和1部电动单车上的1人共3个人掉落深坑。
去年12月18日,距地陷事件发生18天时,广州地铁方曾回应媒体,对陷入深坑的失联人员“一直在找,从未放弃”。不过,无论是事发当时、此次回应还是昨天发布搜寻到一具遗体的消息时,广州地铁方都没有说明事件调查的进展情况。由此,公众也自然无从得知导致3名无辜路人死亡的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
对媒体于12月18日报道广州地铁方的回应时所透露出的片段信息,比如地铁施工人员曾在地下发现事故先兆,于是紧急回撤到地面,因为时间来不及而没有在地面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广州地铁方应该循此线索展开进一步调查,查清发现事故先兆的施工人员是否随身携带了与地面通讯的设备,如果有通讯设备,则应该查清报告险情的时间;知道时间,就可以计算地面工作人员是否来得及自行采取措施,或者通知市政和公安交管部门在地下险情的上方地面采取阻断交通的措施——这段时间,应该和地陷发生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出现场的时间相当。如果发现险情的施工人员没有携带与地面联络的通讯工具(这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另说),而是直接回到地面,那么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进入地下施工地点与回到地面的时间都应该有登记记录,由此也可以看出地铁施工方究竟有无充足的时间来采取措施。
只有查清事故的原因,此类事件才有可能避免重复发生。也只有查清事故的原因,通行在大街上的普通民众才会有安全感。城市道路地陷这种事,自从作为新闻进入人们视听器官起,尚没有天然成因的记录。每一起发生在城市道路以及市民活动区域的地陷,都与地陷发生地周边或地下进行的施工有关,甚至可以明确无误地说,都与相关施工质量、材料质量以及日常维护排查质量有关。不找出地陷事故的原因,就不能举一反三类比相同施工条件等情形,就会导致此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广州地陷发生后,短时间内一些地方发生的同类事件就是明证。
安全,是任何有组织社会的最最基础的公共产品。世界上当然没有绝对安全,但在一个非战和平社会,人们不必为日常无数次重复活动的安全性有所担心,这却绝对应该是安全概念的一部分。广州地陷,以及此前此后发生的此类事件,都打破了人们对安全的认知底线,都扩展了人们对安全的不可预期的边界,从而增加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不安全感。谁都知道,陷到地下的人,并非由谁选定,这就决定了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陷入地下者之一。
更堪称刺激人们神经的,还是地陷后的后续搜救程序,让每一个人看到了“随机”成为不幸者的3个人在陷地后的被救过程。在广州地陷事件发生后,人们必须祈祷在每一起事故发生时尚有可能存活的人,都能被及时搜救上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是亘古以来的天理人情。如果连这个人情都不顾,连这个天理也敢犯,那么,人们该如何建立他们的安全预期?生活不是打仗,进工场不是上战场,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些都是普通民众的最底线要求。满足这种底线本身也是底线。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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