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光明网评论员:上周五(11月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这个“指引”,对央企、进而也对所有企业的管理和治理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指引”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央企已经意识到全面建设企业合规体系、进行合规管理、将合规作为企业治理的必要部分和标准的重要性。
对绝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合规是一个陌生的词汇。虽然在最近一些年中,中国央企、尤其是在国外进行投资经营的央企屡受合规调查,合规风险屡发,但是,合规问题的重要性仍然没有引起企业、甚至是那些已经受到过合规调查的企业的重视。在中兴公司被美国司法部以合规为由进行调查并承担相应后果后,合规管理的重要性以令人难忘的方式呈现出来。合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必有部分。
实际上,在2014年,国资委就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并将其列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2016年,国资委选定中石油、中移动等5家央企进行试点,探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方法。现在看来,企业的合规体系建设的步伐已经跟不上客观形势的要求,并且已经成为央企风险集中点。所以,只有加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节奏,央企才能应对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
所谓合规管理,就是要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合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避免在经营活动中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事情。对于那些将部分或主要经营活动置于国际市场的企业来说,合规还意味着其经营活动必须合乎经营活动所在地法律,遵守、尊重当地的习俗和习惯;更重要的是在国外法律与中国法律相冲突时,确定不违反双方法律的准据规则,在完全合规的情况开展经营活动。
合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的重要部分。进行合规管理,首先要在企业管理人员中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将企业所有经营活动细节及其管理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一个一个地对照相关法律或法律原则、精神,将企业经营活动和管理限制在法律范围内,并在管理规定中设置触法预警报警机制,防止出现合规风险。建立这样的制度,是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第一步。显然,树立法律意识,通晓和研究相关法律,是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所必需。
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紧迫性,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所受到巨大冲力的体现。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几十年里,在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来自外部的冲力始终是中国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正向推力。正因如此,上述“指引”要求央企加强对境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严格遵守国际规则、国家境外投资监管要求和所在国法律法规等,特别关注投资保护、市场准入、外汇与贸易管制、环境保护、税收劳工等高风险领域,认真制定防控措施,确保境外投资经营行为依法合规。“指引”尤其规定,央企要深入研究投资所在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规则,全面掌握禁止性规定,明确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红线、底线。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阐述了合规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体系,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也提出了建立合规体系的切入点,即识别和防范合规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央企的合规体系建设,有利于全国企业的合规体系建设的展开。中国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将助推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上到新台阶,也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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