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沈阳一学校回应“学生互赠礼物并肩散步算恋爱”:不是什么事
光明网评论员:中学生谈恋爱,当然不太合适。但“不合适”的并非恋爱本身,而是恋爱者的身心条件。在防火防盗防早恋这件事上,各校的做法向来是千姿百态的。
最近的两则新闻,不妨比较阅读:一是“汝阳某高中现文艺范儿防早恋宣传语!”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中爆料,称河南洛阳市汝阳县某高中为防止学生早恋,在校园内的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防早恋宣传语。“中学阶段,男女交往,仅限友情;超出友情,浪费感情,害人害己。你有什么能力给TA幸福!你有什么资本为TA承诺……”另一个是最近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一则“禁爱令”,引起网友热议。该校规定,校园内异性之间互赠贵重礼物、单独在偏僻处谈话、并肩散步等均会被界定为校园恋爱行为,将会受到“记过处分”,叠加处分甚至会被开除。
古诗云,“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现代青少年身心发育更趋成熟。所谓早晚,是个相对性的时间概念。说这话的意思,当然不是要为基础教育中的校园早恋现象背书,而是在引导中国孩子构建正确婚恋观的时候,教育者自己不能拎不清是非、分不出利害,更不能“以暴制暴”地将校园异性交往一律斥之为洪水猛兽的早恋现象。
早前,《佛山市城市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调查报告》显示,34.5%的高中生有特殊异性朋友,男女生分别为31.1%、37.2%,女生高于男生。这些数字不过说明两个真问题:第一,校园情感中的所谓“禁令”,从来都是纸老虎,或者说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要么隔靴搔痒,要么大而无当。第二,早恋带来的社会问题确实不如小觑,校方既不能手伸得太长,更不能摊手耸肩。
在早恋这个问题上,学校的创意是从无止境的。2013年,河南漯河一所高中被曝颁布规定:任何男女生交往务必遵循在明亮地方、5人以上同学在场等;2014年,福安一所中学出台“防早恋”校规,其中包括“目光要有分寸,男女生交往时应该注意不应长时间盯着异性同学看”等;2016年,汝阳县实验高中用一条红线将食堂分为两个区域,男女吃饭各坐在不同区域,一旦坐错区域,将被巡查老师批评……坦白说这些所谓的“禁爱令”除了徒增笑耳,恐怕政策制定者也不会太当真。
道理很简单:第一,青少年阶段是逆反心理最炽盛的时期,越是藏着掖着,越是引人好奇。性教育如此、婚恋教育亦然。第二,感情世界是个微妙而复杂的事情,别说三五条禁令难以企及,就算是24小时盯梢,恐怕也难以灭绝恋爱的火苗。既然如此,倒不如大方引导、真诚说理:一来,把异性之间的朴素好感不好动辄就归入早恋的行列,孩子之间的事情,成年人一搅和反而容易坏事儿;二来,在禁令之前,还是大大方方把婚恋教育纳入生命常识的范畴,告诉孩子什么是爱、什么是爱的能力、什么是爱的最佳范式,总比一刀切禁令要好多了。
芸芸众生,大千世界。任何一种美好的感情,都值得尊重并珍视,何况是青春期孩子之间的朴素爱慕之情。擅于引导、用心疏浚,友谊之花常开不说,即便是小概率的早恋,也能在专业心理老师的帮助下,寻找到更好的解颐之计。从这个意义上说,文艺范儿的宣传语也好、冷冰冰的“禁爱令”也罢,抛开程序正义的拷问不说,婚恋观的构架与疏导工作尽心尽力了吗?
郭沫若先生在翻译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中这样写道:“青年男子谁个不善钟情?妙龄女人谁个不善怀春?这是我们人性中的至洁至纯。”校园恋爱不是洪水猛兽,正视这种感情的纯洁性,一切引导与疏浚工作才不至于面目可憎或有失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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