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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就是关“小黑屋”?精神障碍患者也有尊严

2024-10-15 18:14:11

无论照护的是谁,失能老人、残障人士或精神病人,都是有尊严的个体,即便在精神疾病发作需要约束的情况下也不应剥夺他们作为人的尊严。

  10月13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爆料,称上海公谊养护院把多名残障人士锁在环境恶劣的小房间中。14日上午,涉事养护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该院正在对相关方面进行整改。上述工作人员称,被关者均患有精神类疾病,把人关起来是在病人发作期间采取的临时保护性措施,正常是住大房间。

  发病期间采取的真是“保护性措施”吗?《精神卫生法》第四十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有明确的病人适应症,比如受精神症状支配、极度兴奋躁动、对治疗不合作或扰乱医疗秩序等情况,约束保护措施也是为了减少伤害,保护患者和他人安全,以尊重和保障病人权益为前提。

  而网友发布的视频呈现的是一种截然相反的画面:残障病人被关在狭小、脏污的封闭小隔间里,门口是铁栅栏,这样的环境与医疗护理毫不相关,被关在里面的人也毫无尊严可言。这样的措施,只看得到“约束”,看不到“照护”。

  任何一家养护机构,无论是公办还是民营,都应有最基本的服务底线,关爱、照护,本应是养护院的核心宗旨。无论需要照护的是谁,失能老人、残障人士或精神病人,都是有尊严的个体,即便在精神疾病发作需要约束的情况下,也不应剥夺他们作为人的尊严。家属把病人送进养护机构,本是希望他们获得专业的照顾,如果看到家人被如此对待,岂能不心疼、不愤怒?

  工作人员面对记者采访时说:“残疾精神病人发病期间随地大小便,甩到墙上的都有,没有办法控制,只能用强行的方法临时关一下,等他稳定。”也就是说,把他们关起来,不是防止他们伤人伤己,而是嫌弃他们卫生太难搞。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是被“囚禁”在铁栅栏后狭窄封闭的小黑屋里,周围是坚硬脏污的水泥墙面——这样可以减少清洁成本。

  养护院作为特殊群体的照护机构,本应具有医疗与照护合二为一的功能,其日常运营应该有相应规范。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和评估是如何完成的?家属和社会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机制进行监督?如果这次不是意外曝光,病人权益受到侵害该如何发现和维护?这些都是事件发生之后,需要追问的问题。

  如今残联、民政部门已经表示对此事展开调查和整改,相信不久之后,这家养护院里发生的一切都会真相大白,病人的处境也会得到改善。但问题在于,公众的讨论并不局限于这一家机构,更希望明确这种现象是个案,还是存在系统性问题?

  对于重度残疾或精神障碍患者,他们需要的不仅是基本的生活照料,还需要复杂的医疗护理和心理支持。然而,当前的养护机构床位是否充分?资金是否充裕?设施是否齐全?照护人员是否专业?病人的家庭是否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支持相关费用?养护院工作人员在做解释时颇为委屈地说,他们的实际困难,大家并不知道。这些现实问题很可能就与工作人员口中的“实际困难”相关。尽管这不是养护院侵犯病人权益的理由,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一方面得不到足够的支持,另一方面又缺乏有效监管,那么,类似这种粗暴且简陋的对付病人的措施就不会是偶然。

  应该说,残障人士的养护困境是多方面的,牵涉到社会资源分配、家庭支持、法律保障等多方面,未来要走的路很长。从短期看,有必要从个案出发,对养护机构进行全面监管、评估和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行业标准,履行其基本责任。政府也需加大对养护产业的支持力度,譬如增加专业医护人员的投入,完善相关培训体系,使工作人员能够科学、专业地应对复杂的护理需求等。当然,家庭也需要更多参与,不能把人送进去就完全不管了。(马青)

责任编辑: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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