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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准确抓住了家暴的“暴力”本质

2022-12-26 18:49:53

这一次,《条例》明确制止家暴可认定见义勇为,是现有反家暴措施的必要补充,彰显了法治的进步,也再次提醒人们家暴的本质是“暴力”。

  近日,新修订的《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家庭暴力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举报。符合见义勇为确认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和保障。”这一规定赢得了广泛关注。

  在评论区,网友纷纷点赞:“支持!”“建议全国推广!”可见,“制止家暴可认定见义勇为”条款深得人心。从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到各地反家庭暴力条例的出台,这些年来,反家庭暴力的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反家暴的各项措施不断落地,受害者寻求救济的途径也日益丰富。这一次,《条例》明确制止家暴可认定见义勇为,是现有反家暴措施的必要补充,彰显了法治的进步,也再次提醒人们家暴的本质是“暴力”。

  在此之前,2021年3月,江苏省常州市率先将“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引发民众热议。2021年12月,《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出台,明确规定:公民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符合见义勇为人员确认条件的,依法予以确认。今年6月,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张青之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制止他人的家暴行为等情形,符合确认条件的,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可见,“制止家暴可认定见义勇为”正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得到认可。相信不久之后,这一观念也将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

  家庭暴力是暴力,制止暴力行为,符合条件的可认定见义勇为,这本不应该是一个问题。但是,在过去很长时间,因为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人们常常将其与“家务事”混为一谈,认为打老婆、打孩子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外人干涉那是“多管闲事”。甚至就连不少受害者也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不愿意向外界求助。此外,一些受害者担心离开家庭后无处可去,还有一些担心向外求助后招致更猛烈的报复等,最终选择忍气吞声。种种心态和不同情况,导致对家庭内部暴力的处理,确实要更为复杂。

  不过,随着反家暴意识的日益深入人心,人们对家暴的暴力性质认识得也越来越清楚。既然是暴力,就不应该被允许,不管是针对陌生人还是针对家庭成员。《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是公民实施的正义行为。对于其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理应认定为见义勇为。

  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一规定仍可能遇到种种问题,要在实践过程中反复摸索,才能让这一条款真正落地,并充分发挥作用。无论如何,规定“制止家暴可认定见义勇为”,赋予劝阻、制止家暴行为以正义的意义,这是法治精神的彰显,也是振奋人心的进步。期待这一条款的加入,进一步激发起人们与家庭暴力行为作斗争的勇气,让家庭暴力的生存空间日益狭小,让和谐文明的家庭氛围日益普遍。(土土绒)

责任编辑: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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