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上调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妥善处理计生遗留问题
直面这种现实,如何在国家、个人、社会之间实现更良性、更合理的养老责任统筹,仍然是持续加深的老龄化社会之下最大的挑战之一。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三箭劳务管理有限公司油漆工班组长陈雪萍建议提供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养老补助,鼓励兴办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院,在政策所规定的退休金的基础上,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浮10-20%,并允许已达到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投靠异地工作生活的独生子女。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则更加突出。当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迈入老年行列,而他们的子女正值干事创业期,又赶上全面开放二孩、三孩政策,这类家庭在养老方面的承受能力可能更弱。此背景下,对于这个群体及其家庭,在公共保障上多做一些针对性倾斜和分担,既是一种人性化的民生关怀,也可以看作是对过去计生政策承诺的一种兑现。
当然,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浮10-20%,作为一种建议,值得考量。但是,相比经济上的关怀,更重要的可能还是配套养老服务的完善。要知道,相比一般家庭,独生子女父母或更容易面临无人照料、精神孤独等问题,他们对相关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自然更显迫切。
这方面,不是没有行动。比如,前几年,就有多地设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此外,国家卫健委也曾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现在,随着生育政策的进一步放开,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性”更显突出,如何让这类家庭能够获得社会同等水平的养老保障,需要有更多的重视和实际行动。
此外,还需要注意到一个更为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失独家庭。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个,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这类家庭相较一般独生子女家庭,无疑在养老、生活等物质与精神方面,都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他们也更需要公共服务针对性地兜底支持。
当前整个社会的养老压力是毋庸讳言的,包括养老资源的筹备,养老服务和政策的完善,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是,这里面首先要着力解决“最短板”的问题。像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他们是否能够获得应有的“优待”,不仅考验养老体系的完备性,更事关生育政策的担当。目前的生育政策虽然调整了,但对于过去的遗留问题必须有妥善的处理,这也是生育政策转型必须要付出的成本之一。
不过,独生子女家庭也好,失独家庭也罢,这类“特殊”群体的养老需求保障,并不能完全被孤立地看待,因为它也是社会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换言之,从这类“特殊”群体的身上,我们更应该看到当前整个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提升的迫切性。一方面,对于“特殊”群体的政策倾斜,势必也得建立在养老保障体系整体完善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不能忽视的是,即便生育政策调整后,独生子女家庭依然会占据相当比例,我们的养老保障体系如何直面这种现实,如何在国家、个人、社会之间实现更良性、更合理的养老责任统筹,仍然是持续加深的老龄化社会之下最大的挑战之一。(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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