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农民工入内?书店请保留最后的体面
书店是有书的地方,但未必是有文化的地方,歧视农民工,不尊重顾客与读者,不尊重大众观感,蓄满再多书也赢取不了尊重。
9月7日,陕西西安一男子在微博发文称,自己穿迷彩裤进入一家书店时,被当成工地农民工拦下,沟通半天才准许进入。据报道,当事男子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他当天身穿迷彩裤长袖衬衫,进入方所书店时被书店保安拦住,询问他是否为隔壁农民工。9月8日,西安方所文化运营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微博账号@方所西安店,对此事作出说明和道歉。
涉事书店称是误会所致,但愿这真的是一场误会。否则,这起风波不仅构成了对当事人和农民工的双重伤害,也在无形之中,构成了对所有读者乃至大众的冒犯。
涉事书店的官网介绍,其是“涵盖书籍、展览空间、文化讲座等的公共文化空间”。且不说这名着迷彩裤的男子不是农民工,即便真是农民工,就没资格入内?将农民工拒之门外,还谈何公共文化空间?
表面上,问题出在书店保安身上,盘查读者是失礼的,对农民工的偏见更是不可原谅。而实际上,板子该打在书店管理者身上,其对保安的管理有基本的规范吗?给他们上过尊重读者这一课吗?涉事书店在道歉书中表示,会正视这一问题,在后续员工培训中强调,避免类似事情再度发生。这是亡羊补牢之举。以此为契机,重新梳理企业文化是当务之急。
书店是有书的地方,但未必是有文化的地方,歧视农民工,不尊重顾客与读者,不尊重大众观感,蓄满再多书也赢取不了尊重。相反,只会带给大众强烈的心理落差而会招致谴责。
其实,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歧视农民工现象,有的店铺拒绝农民工入内也曾见诸报端,但消息一出,无不引发社会批评。而此起事件之所以在舆论场中发酵,一个重要原因是发生地是书店,一种被世人给予更高道德期许的地方,最该充盈人文关怀的地方却冷冰冰、硬邦邦的,丧失人情味,自然让人吐槽。
关于图书馆的开放,在大众的温热记忆中有这样的佳话:浙江杭州图书馆允许流浪、拾荒者入馆,向他们提供平等服务;在广东东莞图书馆留言的农民工,更是演绎了一则温情故事。这样的图书馆为人称道,就在于它们葆有基本的人文关怀,善待每一名读者。
私人性质的书店和公共性质的图书馆虽然不是一码事,但善待读者是基本底线。书籍本是带给人精神洗礼的,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们希望看到的,是书籍面前全人类平等无差别的交流。毕竟,阅读并非少数人的专利,而是所有人平等拥有的权利。因此,无论是何职业的读者走进来,书店都无断然拒其入内的权利。
杭州图书馆走红后,其负责人坦言,只是践行了一个公共图书馆应尽的理念,“流浪、乞讨者可能暂时居无定所,可能暂时窘迫,但不代表我们可以拒绝他对文化的追求”。但愿有更多的图书馆能够意识到并做到这一点,但愿书店也能像图书馆看齐,尊重每个群体对知识的敬仰,对阅读的追求。
有人把书店比作“守望诗意栖居的精神家园”,而秉承开放人文精神和开放精神的书店越多,我们就越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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