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的乱象如何破

2017-04-13 14:57:10

该好好解剖这个病态标本,如果止步于就事论事,或者简单地把它当成孤立事件,恐怕就无法平息舆论愤怒与公众焦虑。最关键的是,该如何有效清理这种乱象生成的土壤?

  4月12日,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得一份《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目的。

  “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又一官场吉尼斯!这一令人匪夷所思的官场丑闻,究竟让我们看到了什么?

  首先看到了相关人员胆大包天,简直把公安局当成了带有个人独裁性质的家族企业。比如,邱海山为了给女儿邱某提前准备一份工作,先后违规办理了1988年出生的户口和2003年原开封警校毕业的学籍,利用不正当手段办理了2003年7月到鹿邑县公安局工作的有关“毕业生分配”手续和公务员登记备案,最终为女儿谋取到了公务员身份、政法编制和财政工资。

  其次看到了监管缺位、牛栏关猫。我国人事制度和干部制度改革的一大特点,就是公务员逢进必考。一般情况下,想当公务员必须经过“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等程序,对此《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可邱海山等人经过暗箱操作,却能把未成年的孩子搞成公务员,与其说他神通广大,占地利之便,毋宁说相关制度形同虚设,鹿邑县公安局在内部监管上毫无作为。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可知,该局党委、行政公文行文极不规范,部门行文不审批、不报告,文件编号随意填写,调查中发现大量人事管理方面的文件串号、重号、落款时间文号前后矛盾;印章无专人保管,随意加盖且不登记。与此同时,该局原主要领导在任期间长期懒政怠政,工作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公安队伍纪律松懈、作风疲沓、战斗力低下……正因如此,乱象迭出,除了“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之外,有“500余民警”的该局,居然有130多名民警长期不上班、吃空饷,个别民警在企业任职、领取报酬……不能不让人震惊。

  “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鹿邑公安局的乱象并不偶然,问题存在已久。由于内部机制失灵,让一些不法之徒钻了空子。甚至可以说,邱海山之流的胆大,是惯出来的,是被纵容出来的。制度之羞的背后是人祸,板子应该打在人身上。

  “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看似偶然,却有必然性,暴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故此,该好好解剖这个病态标本,如果止步于就事论事,或者简单地把它当成孤立事件,恐怕就无法平息舆论愤怒与公众焦虑。最关键的是,该如何有效清理这种乱象生成的土壤?(王石川)

责任编辑:陈城
分享

更多锐评敬请关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