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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寻彧
“保价618,买贵退差价,保价全平台”“价保30天,买贵补差价”……据解放日报报道,今年618电商大促期间,“保价”成为各大平台与商家宣传页的高频词。不少消费者冲着这份“兜底承诺”,提前入手货物。然而近期,不少消费者通过12345上海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商家承诺保价,真到消费者申请退差价时却处处设卡。本该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保价规则,反倒成了套路频发的“重灾区”。
下单前,商家宣称“买贵就赔”,吸引消费者提前买入;下单后,等消费者发现同款商品降价、申请补差价时,商家却祭出了五花八门的“拒保”理由——秒杀、闪购等限时优惠不保,参与政府补贴的不保,使用满减等属于特殊优惠,依然不支持保价。对保价产品设置一定条件,消费者不是不能理解。可问题在于,这些条款是以小字形式隐藏在细碎的价保规则中,消费者下单前若不仔细研究,恐难以发觉。
另一个问题是,一些商家采取更粗暴的“拒保”手段,即直接下架原商品,更改价格后重新上架,消费者一旦申请价保,则被商家以“原商品已下架,不支持价保”为由拒绝。可是,商品还是同样的商品,难道换个链接就可以改变其性质吗?如此操作,最终商家多头营利,稳赚不赔,受伤的是“买贵”却无法兑现保价承诺的消费者。
“拒保”套路之所以普遍存在,与保价服务的属性有关。所谓保价服务,不是法律要求的义务,而是商家自行设置的营销、引流手段。借此形式既能打消观望中的消费者的顾虑,推动其提前下单,又能通过复杂的价保规则将“解释权”留给自己,在提高成交量的同时避免真正承担巨额的差价赔偿。
然而,有了价保规则,并不等于这种“难以兑现的”营销手段就是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以醒目字体承诺价保服务,却以小字或多级跳转等方式隐藏格式条款,显然没有做到“真实、全面”的信息展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变相损害其自主选择权。
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618、双十一等电商购物节的热度逐渐消退,这其实反映出消费者的态度:人们对各种“满减凑单”的复杂机制、“先提价再降价”等套路感到厌倦,期待电商平台采用更简单明确的优惠规则。前段时间,北京市场监管局约谈五家电商平台,通报整治“内卷式”竞争第二批典型问题,主要包括促销活动虚假宣传、促销规则制定与公示不规范、商品经营者信息未公示等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这其实也是电商平台普遍存在的问题的缩影。消费者看似拥有了更多的选择,实则却承担了复杂机制带来的比价成本,以及被难以兑现的承诺侵害合法权益。
当务之急,监管部门应当对同一商品更换链接、修改套餐等,仍认定为同一商品,不得作为“拒保”理由,对恶意规避保价的商家依法惩戒、下架处理;同时督促平台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起清晰的保价条款并显著标明;并逐步引导平台弱化单一的流量考核指标,将价格透明度、保价纠纷投诉率、售后服务满意度等纳入评判标准,倒逼平台优化规则。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应当在下单前截图留存证据,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平台也应当意识到,不论什么新奇玩法,电商最终还是商业服务平台,商品质量好不好、价格实不实惠、服务好不好,这些直接影响消费者体验的因素才是立身的根本。(寻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