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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慎毅
近日,东鹏饮料“0糖商标”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4月23日,东鹏饮料方面向记者回应:“关于‘东鹏特饮0糖为商标’的讨论,我们于2021年4月上市‘东鹏0糖特饮’产品,该产品严格遵循国家法规(《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针对‘0糖’(无糖)的标准要求,商标注册是出于产品品牌保护需求。” 同时表示,该公司于2025年6月上市瓶装版“无糖型东鹏特饮”,可放心饮用,原罐装“东鹏0糖特饮”目前已暂停售卖。
这一幕是不是似曾相识?买“千禾0”酱油,以为是无添加,结果商家说“0”是商标名;买“手擀面”,以为是妈妈的味道,结果底下小字写着“手擀”是注册商标,实为机器压制;“宋柚汁”被曝出柚子含量只有2.7%,厂家说“宋柚”是注册商标,果汁总含量达标……
这并非简单的商业巧合,而是一场利用规则漏洞对消费者常识发起的“降维打击”。企业玩的不是产品,是“合规的误导”。这出“文字游戏”屡禁不止,背后是利益、规则与维权成本的三重博弈。
对于企业而言,注册一个“心机商标”是性价比最高的营销手段。现行的商标审查主要看标识本身的显著性,很难预判企业未来会如何“巧妙”地使用它。企业深谙此道:单独注册“心机商标”可能没问题,但在包装上有选择地放大、缩小,就构成了系统性的误导。他们利用的正是消费者认知与法律条文之间的“信息差”。当消费者想维权时,会发现举证难、流程长、成本高。为了几十块钱的商品去对抗企业的法务团队,大多数消费者只能选择“吃哑巴亏”。
商标合规,不等于整体宣传合规。要打破这种“合规的欺骗”,仅靠呼吁是不够的,必须让规则长出牙齿,让误导付出代价。监管不能只看商标注册证,更要看商业外观的整体。如果“心机商标”在包装上的视觉冲击力远大于其他内容,且足以让普通消费者产生误解,那就应该认定为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罚。同时,可建立“惩罚性赔偿+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一旦认定构成欺诈,不仅要退一赔三(或赔十),更要让企业的信用记录留痕。只有让“骗一把”的成本远高于收益,企业才会收起“小聪明”。
同时,要让欺骗性商标无效化。《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对于已经被市场验证为具有强烈误导性的商标,商标局应主动、及时地启动无效宣告程序,从源头展开清理。
在这场博弈中,消费者也并非只处于被动。配料表是“照妖镜”,任何华丽的商标名在配料表面前都会原形毕露。所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留意配料的排序和含量。
商业的底线是诚信。企业用“心机商标”收割短期流量,最终会遭到反噬,导致品牌信任崩塌。希望有一天,我们逛超市消费时,无需再靠“阅读理解”拆解商标里藏着的隐晦套路。(丁慎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