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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川
“两会时间”正式开启。今年全国两会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法典是新时代的法治标识。”作为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尚未问世便已备受关注。究其原因,“法”与“典”虽一字之差,却体现了立法格局与体系化程度的根本不同。
一般来说,“法”指单行的法律,通常针对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问题作出规定,内容相对集中,调整范围有限,可增可改,灵活性强;“典”则意味着系统、综合、成体系,它把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相关规范按一定逻辑和原则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具有结构完整、逻辑严密、内容全面的特点,是某一领域的基本法、总章程。从这个角度看,从“法”到“典”,不仅是法律数量的增加,更是法治思维的进阶。
具体到生态环境法典,此次将提交审议的草案,把现行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纳入法典,出台后不再保留原法律。同时,现行的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体现到法典中。
为何要集法为典?从实践基础看,生态文明已经写入了宪法,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和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从法治建设看,以往生态环境立法采取分散立法,存在重复和不协调等问题。通过编纂法典,将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简言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就是把山水林田湖草沙当作一个生命共同体来治理,用一部统一的法典取代分散的多部法律。如此一来,既避免条款重复冲突,又破解“九龙治水”的碎片化困局,让生态保护更系统、更协同、更高效。
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把发展模式与生态保护融为一体。有专家指出,这就实现了发展模式与生态保护的体系整合,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协调发展与保护关系、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
此外,草案还直面新污染物防治等新挑战,并把老百姓关心的秸秆焚烧、“家门口”油烟异味、噪声扰民等问题纳入规制范围;同时明确要求城乡绿化科学选种、合理配置,并建立完善的绿色消费制度。这些贴近民生、务实具体的条款,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回应了民生关切。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与出台,将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夯实制度根基。再好的法典,只有真正走进执法、融入司法、落到日常,才能发挥效力。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还要完善配套机制,强化监督执行,让纸面上的条文变成现实中的蓝天碧水,让法治成为生态文明最可靠的守护者。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期待生态环境法典问世后,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实施。在法治的护航下,把绿水青山护得更牢,让蓝天、碧水、净土融入日常,成为触手可及的生活图景,为子孙万代筑牢永续发展的根基。(秦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