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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研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探索存在家庭暴力情形,且当事人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人身安全受现实威胁的,协议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方燕称,即便家暴受害者与施暴者已达成离婚协议,仍需等待冷静期届满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其间面临施暴者反悔、威胁、报复等二次伤害风险。由此,她提出了这项建议。
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是“协议离婚”。如果是家暴情形,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起诉离婚毕竟是一种相对复杂、陌生的司法程序。正如方燕所说,诉讼离婚存在立案、举证、审理等多个环节,耗时久、流程繁琐,且部分受害者因经济困难、证据不足等原因,难以有效通过诉讼途径维权,陷入“想离离不了、求助无门”的困境。2021年曾有一个引发关注的案例,湖南一女子5年4次离婚未果,直到第5次终于判离,其间该女子持续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可能遭遇的波折,由此可见一斑。
目前看来,协议离婚对很多人来说仍是较为现实的选择。但协议离婚的30天冷静期并未对家暴情形进行明确。这也意味着哪怕存在明显伤害,当事人仍可能被迫与施暴者继续维持一段形式上的婚姻关系,承受不必要的风险与压力。方燕提出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例外情形,也是提供一种更快、更平顺的路径,帮助受害者摆脱危机,把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落在每一个制度的细节中。
在主流话语中,人们容易将婚姻套上一层瑰色的滤镜,似乎这是一种只需要爱与承诺就能维系的关系。但现实中的婚姻,同样是一种“社会制度”,其中必然包含权衡与博弈。
人们不能假定任何一方都天然认可婚姻的神圣,更合理的做法,就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家暴等情形,必须明确告知双方,如果发生就要承担什么后果,发出明确的“警示”,才能真正敦促双方珍视婚姻。毕竟,如果都不能让“拳头”冷静下来,那么所谓的“冷静期”恐怕只能沦为一种形式。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数据,2025年全国结婚登记676.3万对,与2024年相比,结婚登记增加65.7万对,同比增长10.76%。这一数字颇为喜人,也说明年轻人依然渴望婚姻,堪称是个好兆头。
而结婚和离婚,并不天然对立,而是一体两面的。离婚被赋予的博弈能力越强,人们越可以从制度安排中获得确定性,结婚才会更加“无所顾忌”。类比一下,谁会放心购买售后服务不佳的商品呢?婚姻虽不是物,但被放到成本收益的框架内进行衡量,却是一种现实。
当然,即使建议采纳,协议离婚的家暴认定同样是个问题。起诉离婚中举证的困难,在协议离婚中恐怕也会存在。如何从机制层面简化流程、强化对受害一方的保护,这一根本性的课题同样需要加快推进。
无论如何,维护婚姻的着眼点不只是婚姻形式,抑制暴力、强化权益,这种对底线的明确守护,赋予双方平等对话的可能,本身也是对婚姻制度最重要的支撑。(夏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