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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克鲜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名陕西男子称:自己两个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孩子,莫名被办了金融社保卡,拿户口本去银行销卡,却被要求证明是父子。银行明确表示户口本证明不了父子关系,要拿出生证明,或由派出所来出证明。男子表示:孩子已经15岁了,找不到出生证明,而且银行要求的亲子关系证明,派出所早已不开具。
这样一来就进入了“死循环”,男子掷地有声地问了一句:为什么当初开卡的时候没有要求有父子关系证明,销卡的时候却要求了?
本来当地社保部门不经监护人同意,给两个未成年人办了社保银行卡,就已经侵犯到了孩子的个人信息等公民权利,也影响到了监护权,社保部门和银行都是有责任的。“开卡容易,销卡难”,责任没有追究,却为难起了“受害人”。
按涉事银行网点的说法,户口本只能证明他们一家人系亲属关系。这又说到了那个长期以来的痛点“奇葩证明”,怎么便捷、低成本地证明亲属关系,一直是个难点。
身份证只能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设计户口簿,本是为了方便户籍管理,它不是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户籍人员只显示和户主的身份关系,并不呈现彼此间的亲属关系,不适合作为直接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在这个新闻中,户口本只能证明男子与其父亲(户主)是父子关系,孙子与户主是爷孙关系,但如果像数学题一样“严谨推导”,并不能推导出这个儿子就是这个孙子的父亲,因为理论上还可能是户主的其他儿子的孩子。银行恰恰因为这一点,不愿意接受把户口簿作为父子关系证明,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把矛盾推给了“被开卡”的储户。
证明“我爸是我爸”,很多年前就饱受诟病。2016年,为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公安部等12个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改革的大原则就是减少不必要的证明,对于户口本本身能够证明的信息,“当事人和户主间的关系”不再出具证明;也规定了,“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若历史户籍档案有相关记录,经派出所核实后应当出具证明”。但是,上述文件恰恰没有规定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情况:父子都不是户主,该如何证明相互关系?
银行把储户的身份关系证明当成了数学证明题,要求那么“严谨”;而基层派出所也按照9年前的相关规定,不太愿意出具相关的亲属关系证明。那么,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亲属证明到底从哪里获取?
其实,我们国家的政务数字化已经相当先进,相关的政务数据平台足以证明简单的亲属关系。比如,每年个税申报要求填写纳税人所需要抚养的未成年人情况,用于相关的扣减,本来就可以用政务后台数据进行核实,并不需要当事人提供纸质的证明。为什么银行还需要提供文件、纸质证明?
“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要落在实处,特别是国有银行、国资控股银行的相关业务,本来就有公共事业属性,应该想办法主动对接政务平台的信息,实施便捷的查询,而不是把矛盾推给储户。而且在这次新闻当中,银行本身就有错在先,此举更是错上加错。
老新闻一直在发生,说明老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怎么提供便捷合法的亲属身份查证?这道题目应该有答案。(克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