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工伤保险权益不容意外险理赔“抵扣”
首页> 时评频道> 百家争鸣 > 正文

工伤保险权益不容意外险理赔“抵扣”

来源:北京青年报2025-08-25 10:24

  作者:杜蒿坨

  建筑工人在施工中受伤,已获人身意外伤害险理赔,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给出明确答案:人身意外险理赔与工伤保险待遇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二者并行不悖;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仍需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如果已经给劳动者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劳动者在遭遇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后获得了保险理赔,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免甚至替代工伤保障责任。这是一种认知误区,会助长一些用人单位逃避或“遗落”工伤保障责任的侥幸心理,影响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障义务的重视程度和履行程度,也会引发劳动争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案释法,讲清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的法律性质和相互关系,对教育用人单位统筹各项保险责任、充分履行工伤保险缴纳义务以及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具有积极的法治意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福利待遇。《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据此,在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时,用人单位不能成为保险受益人,不能获得保险理赔。

  而根据《社会保险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可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的法律性质不同,所指向的保障范围以及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也不同,二者是平行关系,不能相互替代或弥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论劳动者获得多少意外险理赔,均不能减免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障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一审法院曾判决允许用人单位某公司在扣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12万元之后承担剩余的7万余元工伤保障责任。对此,北京市三中院进行了改判,要求未为劳动者郭某办理工伤保险的某公司承担全部工伤保障责任19万余元。这也就意味着,劳动者郭某获得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障双重待遇。该案的二审改判契合事实和法律,定性准确,逻辑清晰,公平合理,充分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上了一堂普法课。

  上述二审改判也说明了案件的复杂性,说明审判机关内部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的性质和关系的认知、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待遇能否抵扣工伤保障待遇还存有一定分歧。在这一语境下,二审法院的一“槌”定音式改判和以案释法,能产生更强的法治意义,不仅能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警示、教育、示范、引导作用,也能促进审判机关统一司法共识和裁判尺度,规范裁判行为,提升裁判质量和“类案同判率”。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工伤保险权益不容意外险理赔“抵扣”。在建筑行业以及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高的其他行业,用人单位应该主动为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人单位还须不折不扣地承担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恪守工伤保障的责任底线,如此才能对劳动者形成全面保障,并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用工成本,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

  与此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看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障的并行关系,维权时要找准切入点,在事前和事中环节要求用人单位应缴尽缴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全面合理地把握维权诉求的范围,不被用人单位的“抵扣说”误导丢了维权项。(杜蒿坨)

[ 责编:郝悦 ]
阅读剩余全文(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准大学生“体验服”

  • 睡眠管理师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二十年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打通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换的堵点,引领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途径。
2025-08-15 15:58
面对“内卷”困局,平台经济已经走到了必须转型的十字路口,而转型的主题词应该是“创新”和“价值”,它们是平台企业突破自身发展瓶颈的自救之路,更是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
2025-08-05 14:49
值此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之际,回溯党的来时路,展望党的新征程,我们需要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25-07-02 09:25
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面对创新涌现、迭代迅速的发展态势,我国积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审时度势调整发展政策。
2025-04-21 09:48
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关键在于推进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其中,改革的核心在于粮食政策创设与制度创新,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让农民种粮有奔头,让政府抓粮有动力。
2025-03-26 16:25
在当前中国的发展进程中,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两个至关重要的战略方向。这两大战略的实施,不仅关系到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步骤。
2025-03-21 16:18
城市是科研机构、人才、设施等创新要素最为集中的地方;城市自身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城市的创新及发展,既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和原则。
2025-03-18 09:13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聚焦民生的方式促进机会公平、打破利益藩篱,让维护社会正义的机制更加完善,持续性地疏浚社会成员上升发展流动渠道,确保每个个体都拥有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
2025-03-03 10:49
契合数字化、智能化的传播格局,适应Z世代拥抱变革、表达活跃、实践奋进的代际特征,以更鲜活的话语、多元的样态实现有效触达,彰显理论的生命力与引领力,是做好新时代理论传播的应有之义。
2025-01-22 11:22
人工智能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先导产业、基础产业和战略性产业,正在通过生产要素、生产资料更新、重组,生产关系、生产制度重塑,成为最具潜力、带动力和深刻影响力的新质生产力引航。
2024-12-23 13:29
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目标之一是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实现共建国家的共同发展与繁荣。经过11年的共同努力,一大批标志性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为共建国家带来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2024-12-16 17:13
经济学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角色,应该是在科学决定气候目标的基础上,主要研究如何以成本最小化的方式实现该目标,而不是将经济考虑凌驾于科学之上,由经济学决定温升应该控制到什么程度。
2024-11-26 15:50
数字丝路是我国新时期发展的战略性选择,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新阶段。数字丝路贸易的伟大实践正在使古老的丝路焕发出新的光辉。
2024-10-10 16:0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际关系学科建设显著加强,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建设路径都更加明确,要求更加清晰,学科建设明显提速,突出体现在学术创新、实践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
2024-10-04 10:01
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学科建设涵盖了高等教育体系中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而设立的大量相关专业和研究方向,在实践中也是由一个庞大的职业群体共同推进着与中国现代化进程相伴的城镇化进程。
2024-10-03 09:55
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为理论创造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为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09-19 11:05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深入,数智化将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动力,助力中国实现美丽中国建设和“双碳”目标,为全球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2024-08-15 10:22
网络梗”越来越成为网络空间讲好正能量故事的优良载体。加强“梗能力”建设,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高质量传播的重要途径。
2024-08-06 10:17
与“修昔底德陷阱”的预设恰恰相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向前发展。
2024-08-02 15:08
“碳中和”背景下,有必要将具有高碳汇水平且集中分布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当中,实施具有规范性和制度化的用途管制策略。
2024-08-01 09:52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