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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川
树倒草“斑秃”!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近日,记者走访吉林省延吉市依兰林场范围内的王麻子沟、大麦沟、朝阳沟、裤裆沟、煤炭沟等沟系发现,多条沟里都能看到少则十几二十头,多则五六十头牛。有的沟里随处可见牛粪,道两边胳膊粗细的树基本呈倒伏状态,地上的草甚至出现了“斑秃”。
涉事林场的草都去哪儿了?牛吃了。“苗都不用说吃,牛踩都踩死了。”林场变成了牧场,令人大跌眼镜,更让人费解。《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明确,封山禁牧区域内禁止放养牲畜,在封山禁牧区域内放牧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损毁林草植被严重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那些放牧者难道不怕相关法律法规?
进而言之,进沟之前有“禁止放牧”的标识牌,进山的唯一通路还设有检查站,为何禁不了依兰林场沟系里的放牧行为?
回答这些疑问,可借用一句话:“非不能也,实不为也。”监管部门不作为、不执行,再完善的制度设计也会沦为摆设;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牧者就会有恃无恐。
有一个细节是,有人曾多次向林场、延吉市林业局等反映依兰国营林场内国有林地放牧的情况。结果不是没人管,但只是“掐掐围栏,掐个百八十米就拉倒了”。更令人错愕的是,记者以承包商的名义向依兰镇人民政府咨询相关政策,该镇政府工作人员竟表示,“现在的政策我跟你说,可以打‘擦边球’”“有放牧打算的可以跟依兰林场谈合作”。依兰林场场长在得知要谈放牧合作后,尽管称“禁牧”,但表示,“牛是老百姓的,养了3、5头的情况倒是有,大不见小不见我们也不吱声”。无论不吱声还是打擦边球,相关人员都明显涉嫌不作为,乃至乱作为,也许这正是林场变牧场的原因所在。
很显然,保护林场不能停留在口头上,禁止在林场放牧不能简单竖个牌子就行,监管部门应走出舒适区,实地调查,对放牧乱象依法查处。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就是姑息,不作为就是包庇。
《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封山禁牧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更是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稍加对照可发现,相关部门已涉嫌违法。
不能放任林场变为牧场,不能容忍林场内树倒草“斑秃”,不能无视国有林地被继续破坏下去。当务之急,当地相关部门应迅速出手,该查处的必须严肃查处。同时,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介入,调查当地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此外,还需修复被损伤的林地。按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进行检查。
林场变牧场,谁之过?避免类似事件重演,关键在于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强化监督机制,避免抓而不紧、落而不实的情况。说到底,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