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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青
近日,有网友曝光山东德州一所实验学校禁止学生自带牛奶入校,要求学生进校前开包检查。有家长询问为什么不能自带牛奶,校方工作人员称,因为天凉。家长问,那学校提供的牛奶为什么可以喝?对方说,学校的牛奶加热了。此事曝光后,当地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已在核实处理,如果有结果将及时向公众公布。
小小一盒牛奶居然值得这所学校如临“大敌”般地在校门口“开包检查”?现场视频显示,学生们排队等待,书包被逐一翻开,像是查验什么违禁品似的,让人匪夷所思。校方看似十分关心学生的健康,害怕喝冷牛奶会拉肚子。可问题是,现在的天气并不凉,最近当地气温都在二十几度,远远不到喝不得冷饮的地步。每个人体质不同,很多人的肠胃对冷饮并不敏感,而喝牛奶后拉肚子,也不见得与温度有关,还有一种可能是乳糖不耐受。更何况,冷饮也不只是牛奶,为什么只禁牛奶不管其他?就算真是为了保证学生喝热饮,那么学校的牛奶可以加热,学生自带奶为何不能加热呢?这条“关心路线”无论如何也绕不到“禁止自带牛奶”的终点。大概工作人员都对如此荒谬的理由没什么底气,所以在家长多问了几个为什么之后,立刻板着脸反问:“你孩子哪个班的?”
这个问题比什么答复都见效,立刻让家长禁声了,但却不妨碍网络曝光,网友们的灵魂拷问成了家长们的“互联网嘴替”——“都让你自带,学校的奶卖给谁?”学校提供的牛奶要学生花钱订,校方解释说,他们卖的牛奶不会比外面的贵。然而家长们关心的是牛奶的质量是不是真的靠谱,更重要的是,学校有什么权利剥夺孩子对牛奶的选择权?
这个禁令与四川甘孜稻城亚丁景区禁止游客自带泡面的做法非常相似。景区一面声称游客吃自带泡面会影响环境,一面又售卖22元一桶需要热水泡的热干面。这么明晃晃的“双标”很难不让人浮想联翩,所谓环保不过是逐利的遮羞布。同样的,学校禁止学生自带牛奶的理由,完全禁不起推敲,很难逃开对动机的质疑。
事实上,家校之间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消费而引发的风波并不少见。前不久,湖北襄阳一所中学要求学生订牛奶,声称自愿,但如果不订要提供医学过敏证明。广东深圳一所中学规定,学生如果不订学校的饭,就只能在露天操场席地而坐吃自带午饭。还有的学校声称校服购买自愿,但又跟家长说,学校有活动时必须穿统一服装。类似这种“被自愿”,是打着“维护学生利益”的旗号侵害学生权益,“为了孩子”的背后,很可能是为了商业利益。
这种现象提醒教育监管部门,如何保障学校在制定校内规定时不侵害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如何为学生和家长营造公平教育环境?首先要杜绝“自愿消费”的附加条件,避免学生和家长被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套住。其次,学校的消费项目要明明白白地公示,所有收费项目、标准、服务细节全都得晒在阳光下,保障家长的知情权。此外,投诉渠道要通畅,让家长们的反对意见不再无处安放或“石沉大海”。
这类“禁令”的背后是否存在学校与商家“暗度陈仓”的利益交换,学校的禁令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教育部门应该用清楚明白的调查来回应。毕竟学校的职责是教育,不是带货。牛奶可以是凉的,但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是有温度的。(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