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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冠青
大学生遛狗热情太高涨,导致“狗不够用了”——近日,这条颇具喜感的新闻登上热搜。据澎湃新闻报道,在上海某高校,有一处小角落专门用于圈养流浪狗,校内的动物保护协会每日夜间组织同学们遛狗。由于活动过于火爆,遛狗名额一放出来就被一抢而空,同学们经常笑称“狗不够用了”。
在不少大学校园中,都存在“流浪动物管理困境”:若是放任这些小动物自然生存繁衍,就会出现师生被攻击、伤害等安全隐患和健康卫生威胁,给校园安保带来不小的压力;若是用“一刀切”的方式(有些甚至是诉诸武力)将它们全部清理出校园,则难免会伤害动物福利,挤压其正常生存空间,引起动物保护人士的不满。
对于这一看似两难的问题,学生们的实践提供了一种新思路:通过圈养那些常驻学校的流浪狗,既能在很大程度上控制潜在风险,保障师生安全,又能为流浪狗创造相对舒适、自由的生活空间,实现人与流浪动物的和谐相处。
这一思路也表明,校园流浪动物虽然存在不少安全、卫生隐患,但这些问题并非不可解决。比如,对于过度繁殖问题,目前社会组织普遍施行TNR(捕捉、绝育、放归)救助方法。在合理控制校园流浪动物数量后,可以有序地进行盘点、分区管理,并分批注射狂犬疫苗、猫三联疫苗等,控制潜在危害。这种新的“遛狗计划”加“校园圈养”的方式,也充分调动了校园爱狗人士的力量,让大学生在参与遛狗、科学喂养的过程中,与流浪狗之间产生陪伴感与情感联结,使流浪狗走出“无主管理”的困境。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而非敌人,在校园环境中,尽量在动物保护和科学管理间取得平衡,比简单粗暴地“一拒了之”更具人性关怀。而要人性化地处理校园流浪动物问题,离不开精细化管理思维和各方的协同配合。
宣传动物保护知识,培养学生关爱生命的责任意识,可以从根源上减少流浪动物的产生。事实上,校园中的流浪动物很多都是周边居民和大学生遗弃的宠物。一些学生养宠物不过是一时兴起,等新鲜劲过去,或者毕业时发现无法带走,便随意将宠物遗弃了。很多时候,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这对宠物意味着什么。
对此,学校可以联合校园爱心组织、社会救助机构等,宣传科学喂养的知识,科普遗弃动物带来的伤害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帮助学生树立善待生命、尊重生命的观念。这些举措的积极影响并不会止步于校园。要知道,大学生在步入社会后,会成为饲养宠物的重要力量,只有形成成熟、负责的养宠理念,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流浪动物的产生。
而且,在保护校园流浪动物的具体行动中,个别爱心社团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从绝育手术,到日常清理、喂食、疾病治疗等,都会形成相应的费用。学校除了要包容好的理念、创新模式外,也可以提供相应的场地、资金或设备支持,帮助联系社会爱心组织,使学生自发的保护行动更加可持续。
另外,在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也有待进一步明确。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无法确定校园流浪动物的原主人,学校往往就成为伤人事件的责任承担者,这也是一些学校选择彻底清理流浪动物的重要原因。在校园爱心社团参与救助后,如果要让学生承担责任,似乎也有失公平。因此,在相关责任划分和责任主体认定方面,有必要在法律层面予以明确。
就像新闻中社团副社长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学校的流浪猫中出现了好几只受欢迎的“明星猫”。流浪动物并不是“问题”和“麻烦”的代名词,只要处理得当,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就不难实现,流浪动物们也会成为校园中一道亮丽的风景。(任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