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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田勘
近日,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当事人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门店,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2021年1月至6月,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上海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这个处罚来得及时,既有法可依,也顺应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发展的监管趋势。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征得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2021年11月1日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保证消费者知情权。经营者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然而,小鹏汽车并未遵守这些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采用人工智能的人脸识别功能搜集人脸信息。
今天,保护包括人脸在内的隐私已经是一种全球共识,它不同于密码,属于个人生物信息,无法更改,一旦泄露就可能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2021年11月2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193个会员国正式通过了首份有关人工智能伦理的全球框架协议《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明确禁止使用人工智能系统进行社会评分和大规模监控。隐私权对于保护人的尊严、自主权和能动性不可或缺,在人工智能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必须予以尊重、保护和促进。
目前人们对人脸识别技术有许多担忧,监管机构尚未提供一套明确的监管条例来规范这项技术的使用。直到现在,还没有通行的标准来应对这些问题。一方面,《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只是一个原则性意见和框架,需要各国政府制定相当的规定和法律来保护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个人信息的保护也依赖于个人和团队依法维护权益。
脸书之所以在联合国的《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公布之前就宣布停用人脸识别和删除超过10亿份人脸数据。2015年,脸书曾因为使用面部识别技术遭到起诉。当时,三位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公民带头向脸书提起诉讼,根据该州的法律,脸书公司在收集生物识别信息前必须征得客户同意,但该公司并没有经过他们同意而收集他们的面部信息。在这三人的带领下,组成了160万人的集体诉讼“维权大军”,也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隐私诉讼案之一。在2021年2月27日,美国一名联邦法官表示,脸书需要向这些用户共支付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2亿元)的赔偿金。
今年12月初,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对一家名为Clearview AI的美国公司发出警告,该公司通过社交网络或其他网络公开平台收集了大量英国公民的人脸照片,而且这些照片可能是在人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的,已涉嫌严重违反英国的数据保护法。ICO已要求Clearview AI删除英国人的个人数据,并提醒该公司可能因“涉嫌严重违反”该国的数据保护法,面临高达1700万英镑(约人民币1.44亿元)的罚款。
显然,在政府和监管和个人维权之下,会阻止更多的公司非法收集人脸数据。此次上海监管部门罚款上海小鹏汽车10万元,正是监管行动的体现。(张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