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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昌俊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的唐女士出差期间入住郴州市临武国际大酒店,却发现酒店房间内正对着床的插座孔中藏有针孔摄像头,她向酒店提出换房间,但在被安排的新房间同一位置又发现了隐藏的摄像头。10月14日,唐女士告诉记者,涉事的郴州临武国际大酒店至今还未退她房费,也没有进行道歉。目前,该案件已被警方受理,正在进一步调查。
类似的住酒店遭遇隐藏摄像头偷拍的事,早就不是第一次出现了。这起事件的奇葩之处在于,消费者居然连换两间房都“中枪”,这或许意味着时下住酒店被偷拍的风险可能比我们想象中更高。在此前媒体曝光的同类案件中,某涉事酒店称当地“80%的店都有摄像头”。这个结论或许有些夸张,但它所指向的隐藏式偷拍的普遍性,恐怕并非是一句夸张的话。
这样一种让人细思恐极的隐私侵犯风险,到底该如何防范?此前舆论讨论已经比较多,路径也比较清晰。比如,酒店应该加大事先排查力度;相关部门对针孔摄像头等偷拍设备,应从生产和销售环节有效压缩其市场空间;再比如,强化对非法偷拍行为,以及与偷拍相伴的网络黑产和非法利益链条的打击力度。应该说,这些建议基本上囊括了目前可以努力的方向。
但是,结合当前的现实条件,最迫切的一点,还是要强化酒店方面作为住客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规定,酒店、宾馆等经营场所,应该对客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然,摄像头是不是酒店方面安装的,相关责任的认定会有区别。
如果隐藏摄像头是宾馆经营者故意安装,造成客人隐私权被侵害,宾馆经营者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隐藏摄像头并非宾馆经营者安装,而是第三人安装,造成客人隐私权受到侵害,宾馆经营者未及时排查、消除隐藏摄像头,也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客人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也就是说,不管摄像头是谁安装,酒店之于住客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因此,酒店方面应把对偷拍摄像头的排查,纳入到日常的客房管理流程当中去,避免造成客观上的纵容。结合过往的报道,针对不少酒店暴露出的卫生安全隐患,一些酒店已经想出了很多办法来规范;同理,偷拍摄像头虽然隐蔽,但真正排查起来并没那么困难——住客尚且能够通过一些判断方法轻易发现,酒店方面没有理由做不到,且这背后所对应的额外成本投入也不高。不管是从酒店的安全保障义务出发,还是从防范成本考虑,由酒店来落实这方面的排查责任,都是最优解。
而要提升酒店解决该问题的积极性,既有赖于法律层面的严肃惩处,对酒店安全保障义务的推动,也依赖于行业的觉醒和行动。例如,行业内可以推动在现有的酒店客房管理与服务规范中,增设相关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星级酒店的评定中,也可考虑加入相应的考核项。当然,防范第三方和“内鬼”安装,需要制定不同的策略,但只要认真对待,堵住摄像头偷拍风险的办法总归还是有的。只有酒店方面把好了第一道排查关,才能尽可能地在偷拍摄像头与住客之间构建起一道安全屏障。
当然,面对当前的现实,有必要提醒消费者强化在外出住宿时的安全防范意识。这是无奈之举,却必须要做。像关心酒店卫生一样,关心酒店的隐私安全保障,在当今社会应该要上升为常识。指出这一点,不是要为酒店等其它环节的责任主体开脱,而是面对当下隐私保护的高危现实,每个人都多一些防范之心,不是坏事。(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