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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丰
安徽合肥蜀山区西园街道邮电新村有40位老人立下遗嘱,死后捐献自己的遗体。从2002年3月到现在,一共有4位老人去世后实现了自己捐献的心愿。
之所以把2002年看成是一起点,是因为在这一年一位叫吴朗的老人,率先实现了捐献。吴朗是安徽省最早捐献遗体的人之一,他的做法影响到不少朋友。邮电新村的老人们在一起聚会聊天,死亡是最常见的话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吴朗的了不起,也开始向他学习。
这样谈论议题捐献,似乎显得过于平静。实际上,每一起捐献都是了不起的,都要面对子女和周围人的不理解;而填写申请表的过程,就是一场关于死亡和伦理的大讨论。一个社区能够有40多人立下这样的遗嘱,背后就是小范围人们观念的巨变。
遗体捐献的进步性,不用过多解释。一个人去世后,并非身体的所有部分都“死亡”,有些器官可以继续帮助活着的人。以眼角膜为例,中国的缺口很大,很多患有眼疾的人需要眼角膜移植,如果能有更多捐献,整个社会都会受益。
随着老年社会的到来,遗体捐献对医学科研的价值,也进一步凸显出来。为了让人们“活得更好”,社会可能需要从“死亡”中获得更多,比如多种老年病的研究。但是,捐献遗体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中国人有“身体受之于父母”的观念,老年人会对死亡有自己的安排,讲究“入土为安”,在火葬推广之后,人们也会讲究骨灰的完整性。这种观念,也影响到活着的子女,让老年人死得有尊严,一直都被视为“孝心”的重要内涵。
在这40多位“时髦老人”背后,是一个群体观念的进步。人们认识到,真正尊重老人的意愿,帮助他们完成自己的心愿,造福更多活着的人们,这不仅是回报社会的“善举”,本身也是有尊严的行为。
相比于遗体捐献给社会带来的“福利”,签署捐献申请给这些老人带来的影响,更值得我们关注。对他们来说,作出这样的决定,通畅也意味着对自己整个人生进行一次“反思之旅”,他们清晰地认识到死就在眼前,而自己在死后还能为社会做贡献。这是对死亡的新看法,死不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生命本身的延伸,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仍然会活着。
这样的看法无疑是新鲜的,能够影响到捐献者的生活质量。就媒体报道的案例来看,那些签署捐赠协议的老人,往往有着更通达的人生态度。这很好理解,他们会开家庭会议,和子女讨论“后事”,就遗体捐献征得他们的同意。在这个过程中,家庭关系也变得更加和谐,因为能够认识到彼此在对方心中的价值。
季路向孔子请教关于死亡的问题,孔子回答:“未知生,焉知死”。“活着的事搞不明白,又怎么理解死亡呢”,这个看法影响深远。但是,在这40多位老人身上,我们也看到了一种新潮流:懂得了“更好的死亡”,反过来也能更好地活着。
20年前,遗体捐献在中国还很罕见,媒体会当成大新闻来报道,会去采访捐献给老人子女带来的冲击。而在今天,这样“透彻”的老人已经越来越多。随着新观念的普及,以及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相信有申请捐献意愿的老人会越来越多。(张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