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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马亮
燃气管网连着千家万户,大大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是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湖北省十堰市发生的“6·13”爆炸事故共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被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认定为“近年来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城镇管道燃气爆炸事故”。
城镇燃气管道爆炸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是特别需要防范的重要安全问题。为了摸排各地可能存在的燃气管网安全隐患,国务院安委办今年7月以来在全国多地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些城市仍然存在燃气管道重建设轻维护、违规建筑物占压隐患凸显、日常巡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并可能严重威胁当地居民的安全。
在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时,应急管理部门要能够有效进行现场应急处置,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加强日常排查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燃气爆炸事故要防患于未然,可以说“防甚于救,平重于急”。因此,要把工作做在平时,及时排查和整改问题,避免因小失大。
特别是对于燃气管道这样的地下不可见基础设施,更加需要高度重视和久久为功。相对来说,城市管理者往往更加注重“看得见”的和“管得着”的,而对“看不见”的和“管不着”了的则关注不够。燃气管道就是典型的“看不见”和“管不着”,这使一些存在隐患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且部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燃气爆炸事故就像“灰犀牛事件”一样,人人都知道它有一天肯定会发生,但是却并不清楚它会在哪里、何时发生。
破解燃气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带来的安全问题,需要在如下方面加强管理。
首先,要强化各个城市主管部门对燃气管道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将其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加以管控,避免常态化管理缺失而导致的悲剧发生。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很多城市过分注重对外扩展和增长速度,却忘记了安全根基的发展。
要破除一些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和机会主义心态,将燃气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问题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之所以一些违规建设形成的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之所以物业管理混乱问题无法有效破解,都同主要领导和主管部门不够重视有关。为此要压实相关领导干部和主责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使他们能够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肩负起应有的防范职责,将工作做到前面、做在平时。
其次,要加强跨层级、跨地区和跨部门的联动和协同,使燃气管道安全问题得到整体性治理。燃气管道伸入各个街区和千家万户,其安全问题也牵扯住建部门、执法部门、燃气公司、基层组织、物业公司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如果这些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同,那么就可能使燃气管道分而治之并陷入碎片化管理,并出现人人负责而人人都不负责的尴尬。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河长制、林长制等创新治理模式,探索“管长制”来统筹协调燃气管道安全治理工作,使燃气管道安全治理上升为城市治理的全局性工作。燃气管道只是市政管道的其中之一,此外还有自来水、电缆、通讯光缆、排污管等管道,要探索“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模式,避免管线单位各自为政,导致城市管网改造带来的道路开挖反复无常和劳民伤财。可以探索多部门协同投融资和综合管理,在新城区建设新型地下综合管廊,解决管线单位各管各的带来的各种问题。
此外,要探索燃气管道治理的创新模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打通和破解其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在明察暗访中发现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道的问题比较突出,而这同日常巡查和及时整改不到位有关。特别是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等需要关注,燃气管道占压和年久失修等问题突出,但是因为基层无力解决而长期存在。为此可以借鉴北京等城市推动的“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机制,通过高位推动和部门联动,对群众的诉求有求必应,并能够提前预警和及时解决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最后,要加强对燃气管道的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来提升管理效能,使燃气管道管理部门做到心中有数。如果燃气管道地下没数,那么管理人员也会心里没底。这意味着燃气管道管理要实现数字化转型,将其融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市域治理现代化和智慧城市建设体系中。比如,可以借鉴上海市“一网统管”的做法,将燃气管道等所有管道“一网打尽”,使管线单位和城市决策者都能够利用市政管道数据平台,由此实现心中有数,进行精准实时管理。
最近,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提出从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对城市进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通过定期体检发现城市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为明确城市治理的着力点提供参考依据。但是,城市体检表目前还没有将涉及燃气管道安全方面的指标纳入其中,未来可以考虑强化对燃气管道的排查和体检,使之成为城市体检的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