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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张建辉 绘
【新闻背景】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短评】
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而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可见,就地进行婚姻登记,相当程度是一种刚需,这部分民生需求应当被照顾。也无怪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消息一发布,即引来网民纷纷点赞,希望尽快“全国推广”。梳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从政策设计到各地试点,本身也是软硬件条件不断成熟的结果。目前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民政部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已取得了积极成效。这种数字化基础,为异地办理提供了可能。推广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实上也是在降低民众的结婚门槛、提高结婚率的题中之意。
当然,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之后,也会造成公共服务格局的一些变化。比如人口流入较多的大型城市,可能婚姻登记业务会猛增,这就需要相应公共资源的倾斜;同时这些地区的民政部门信息核对的压力也会增大,这也需要信息共享、核验流程规范等相关机制保障。但这些公共成本的付出是值得的,也是应当的。(评论员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