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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石川
使用了2年的电视突然被强制植入开机广告;电视开机广告长达30秒且无法跳过……据报道,近日多位消费者反映,自己所购买的智能电视存在强制观看广告的情况,涉及小米、海信、夏普、TCL、创维等电视品牌。
但凡家有智能电视的,恐怕罕有不被开机广告折磨的。一些开机广告短则十几秒,长则二三十秒,想关关不了,想看看不下去,让人痛苦不堪,却无能为力。据报道,2019年江苏省消保委就曾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进行专项行动,并发布整改情况通告。2020年7月前后,小米、创维、海尔、海信、夏普、长虹6家企业均发布了针对开机广告的整改说明。但现实是,此类情况依然未被禁止,反而卷土重来。
强制植入开机广告,谁给厂商的权利?践踏消费者权益,厂商哪来的底气?说整改却不整改到位,这是言而无信。一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却心安理得,乃至理直气壮,不啻于“耍流氓”。
报道中提到一个案例:江苏的袁先生苦于小米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我在购买的时候,商品详情页和说明书都没提示电视存在开机广告,但实际上每次开机都要看30秒,到了最后5秒才会提示可以跳过”。按说小米也是中外闻名的大企业了,怎么一点操守都不讲?如此欺负消费者,商业伦理在何处?
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植入开机广告,违反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即便告知了也不等于完事,《广告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注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令人无奈的是,消费者根本就无法一键关闭广告,每次开机都要被开机广告折磨,何其苦哉!
更令人诧异的是,一些企业明明知道强植开机广告不对,却不思悔改,反而露出“大家都这样”的无赖嘴脸,甚至一些人员还百般找借口。比如小米品牌的售后人员表示,小米智能电视全部型号都存在开机广告,“因为我们电视机提供的片源非常多,需要插入适当广告来维持片源继续免费下去”。且不说片源非常多尚需求证,即便片源多就可以插入广告,这种逻辑是荒唐的,也是可笑的。
你跟商家讲法律,商家跟你找借口。但在法律面前,再多的借口都不好使。既然智能电视在销售时未告知消费者开机广告事宜、未在包装箱显著位置明确广告标识,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然强行升级系统植入广告,且不提供一键关闭功能,伤害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企业就须承担应有的法律代价,不能抵赖,更不能讨价还价。
强植开机广告,谁来管管智能电视“耍流氓”?对付流氓企业就应该果断采取措施,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方面,主动用脚投票,对那些不守法的企业说不,对此类产品敬而远之;另一方面更要行使公民权利,向监管部门积极投诉那些问题厂家、商家,让它们必须承担责任。
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也要积极出击。一些厂商说一套做一套,该整改不整改,监管部门难道就善罢甘休任其嚣张?以各地消费者保护协会为例,该公开约谈就约谈,该通报就通报,该要求厂商限时整改就别犹豫,该提起公益诉讼也别迟疑。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也不能失语失位。想想看,如果流氓企业肆意侵犯消费者权益而不伤皮毛,置法律尊严于何处?(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