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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志疆
9月28日,陕西柞水中学一高二学生疑因课上玩手机被退学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
网上流传的一份编号为柞水中学布字[2020]46号文件显示,张某烨不遵守学校制度将手机带入校园并在课堂使用,行为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端正校风,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警示全体学生,根据《陕西省柞水中学学生行为十禁止》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经2020年9月25日校长办公会决议,给予张某烨勒令退学处分,同时扣除高二(4)班本月量化考核分5分。
时下,很多中小学都明令禁止学生携带手机,无论是从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还是从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角度出发,学校都有必要将手机类电子产品拒之门外。以此而论,柞水中学将禁止携带手机写进校规校纪,并据此对违纪学生作出处罚,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此事之所以引发争议,关键不在于校规校纪的内容,而在于其尺度——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是否真的“十恶不赦”,乃至于校规校纪要做出“顶格处理”?
《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经教育不改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等处分。这样的处罚条款几乎是一种“通用规定”,不仅陕西省作此规定,多数地区的学籍管理都是采取类似的做法。“通用规定”释放的信号是,处分学生以“经教育不改”为前提,强调“视情节轻重”分级处理,其中,“开除”无疑是分量最重的“终极武器”。对于学校管理来说,还有什么比“扫地出门”更严厉的处罚呢?
实际上,即使是在柞水中学看来,这样的处分也有些过于严苛,对于违纪学生的处分,也并非只有“开除”这一个选项。9月28日下午,柞水县教育局回应称,教育局得知此事后,便介入了解情况。目前,经过教育局协调学校、家长和学生,学校决定收回退学处分,该生回家反思几天后,回来继续上课。
学校收回成命,意味着学校自身也觉得此举有些欠妥;涉事学生可以继续上课,意味着措辞严厉的校规“名存实亡”。但是,在回应具体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无论是教育局还是学校,都没有正面回应此次事件的“导火索”——“携带手机入校就会被退学”的校规,到底应该何去何从?如果学校觉得这样的规定没有问题,那何必急于收回成命?如果觉得校规确实有不妥之处,何不顺势修改相关的内容?校方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使得此次处理更像是舆论压力之下的“网开一面”,而并非确实觉得学校管理有值得反思的内容,以及需要改进的空间。
而这才是更值得关注的问题。个案的形成基于坚实的制度土壤,如果校规校纪的内容不能有所反思和调整,如何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柞水中学的这项规定由来已久,虽然严苛的校规饱受诟病,但学校宁愿在处理个案时有所妥协和让步,也不更改相关内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校多次出现玩手机被劝退情况,有学生写保证后返校。因为规定过于严苛,所以在具体执行中被打了折扣,如此一来,这样的校规还有什么意义呢?
答案也许就在学校的处分公告中——警示全体学生。以“警示他人”为出发点,校规校纪被寄予提高“威慑力”的厚望,乃至于无暇顾及动辄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处罚是否过于严苛。待到个案因舆论关注上升为公共事件时,特事特办地“网开一面”,不仅无助于杜绝类似现象,其本身也难以逃脱“头痛医头”的质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校规校纪对于学校的重要性无需赘言。但是,任何制度的生命力都在于能够不打折扣地执行。对于校规校纪来说,首要价值在于“治病救人”,而不是“震慑他人”。只有根据学生违纪情节、认错态度、改正程度进行分级处分,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为学生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相比之下,动不动就对违纪学生“顶格处理”,实际上只是学校管理中的一种“懒政”。(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