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欣夷
网络时代,一些明星因其正能量满满受到大量网民推崇、喜爱。然而,也有极少数明星因其言行出格而饱受质疑,如有人在社交平台公开传播宗教思想,俨然将自媒体平台当成了“布道场”。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不是私人的“一亩三分地”。作为公众人物,明星大V粉丝众多,其中不乏众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形的未成年人。据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其中10-19岁的青少年群体占比16.9%,达到1.44亿。明星大V利用自媒体发布宗教信息,其影响和危害不可避免地会波及到青少年群体。
明星大V在自媒体传播宗教,也与我国现行相关政策相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尤其是对于一些借慈善之机传教的情况,《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公益慈善活动传教。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互联网上的任何活动都应严守道德、法律底线,更何况是头顶“名人光环”的明星大V。
信仰可自由,但言行需有度。近年来有一些公众人物因个人言行不当被爆出而“翻船”,明星大V需引以为戒,不仅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还要始终保持对法律法规最起码的敬畏,不要错将宗教信仰自由当成网上传教的“挡箭牌”,要切记互联网不是私人的“后花园”更不是明星大V的“布道场”。(王欣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