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宋新潮
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是一个非常大又非常重要的题目,乡村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又事关乡村振兴,这些年我们进行了许多尝试,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值得再探讨的方面。
第一项工作是传统村落名录的公布。从2012年开始国家文物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四批公布了4153个传统村落。在之前公布的六批52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名村也有276个。公布这些名单的最主要目的是提醒各级政府重视古村落的保护,提升社会各界对古村落的关注,也是提高当地民众对自己生活的古村落的自豪感、自信心和保护的自觉性。
公布后如何开展后续的保护工作?首先我们对这些古村落中非常重要的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成片有规模的古村落实施了优先保护,总共是270个。首批选择了51个村落,目前工作已接近尾声。去年相关专业部门对整个工作进行了评估, 85%以上的项目都完成得比较好。在此基础上国家文物局将公布第二批100处古村落实施保护。这次我们会在之前的经验基础上做一些调整,前期将更加重视对于村落本体的保护,也会更强调规划先行和多规合一。
还有“拯救老屋”行动。针对古村落中一般意义的老房子,中国文物基金会与浙江省松阳县政府合作,采取国家或者基金会拿50%,县政府拿20%到30%,村民拿20%到30%的分担形式。村民自愿申请,浙江古建筑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不仅仅是对整个项目、对方案进行评估,同时也承担着培养乡村工匠的责任。在松阳,老屋的保护更多是由村民来组织实施的。这一项工作同时在江西、云南、陕西也做了推广,希望走出一条古村落保护的新路。
各地政府就文物的活化利用,也出台了很多制度。1月4日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之前福建省也出台了《福建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文物建筑认养管理规定》。各省各地是广阔大地上的文物活化利用的主导者,他们的创新更值得鼓励。
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使用。如何使乡村的文化遗产发挥更多的公共功能?这是我们现在要考虑的。现在去乡间感受自然、追求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生活成为城里人的一种渴望。几年前我曾出差到云南经过一家石江书院,就是一位在城市呆久了的武先生回到老家,把一栋年久失修的道观进行了维修,建成了书院,然后把全家都搬到村子里面住,做了一个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体验农耕生活的基地。这些年不少年轻人依托历史文化名村、依托老屋子兴办了不少富有诗意的民宿,吸引了更多年轻人回到乡村,它反映了人们的一种向往。
这种实践可以看作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的一种有效行动,其意义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它使用的几乎全部是社会资金,从事工作的主体也是“上山下乡”的新青年,还有一部分专业建筑师的加盟,村民是自愿自觉的参与,最后大家成为很好的合作者和利益共同体。这也客观上使我们更多的古村落、更多的老屋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有力促进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租闲置的房屋使农民有了一块相对固定的收入。一些大的民宿也为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我们知道几乎所有的民宿都会吸引当地的村民来参与,包括通过直销或者网店的形式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如今的网络销售形式在保证客流的同时也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使乡村的卫生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
三是促进乡村的现代化。好的活化利用一定会使文化遗产和现代生活融合,促进乡村的现代化。文化遗产类型的乡村酒店对于传统的保护是第一位的,因为他们就是要让这些老房子焕发新的活力,因此必须增添现代元素。民宿并不仅仅是重新修整房屋,它有一整套和现代化接轨的理念。
当然我们最希望看到的是,曾经空心化的古村落从此有了新的生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给乡村振兴带来了一个燃点。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大量的青年人从乡村离开到外面打工,乡村中真正有知识、有文化、有见识的人越来越少。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民宿、文化遗产酒店等新业态带来新的力量、新的生活,从农村走出去的人重新回来了,他们可能会成为将来乡村建设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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