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研究员 冯兴科
2013年9月、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哈萨克斯坦、东盟国家时,相继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经过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5年,“一带一路”完成了总体布局,绘就了一幅“大写意”,正成为推动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
“一带一路”正在进入落地生根、持久发展的新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从“大写意”转向聚焦重点、精雕细琢、精谨细腻的“工笔画”,从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这幅“工笔画”中,金融保障是重要一环。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发挥着聚集资本、配置资源的关键性作用。“一带一路”建设需求和投资巨大,亟待建立“一带一路”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并有序稳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引导社会资金共同投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项目,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外汇资金等金融支持服务。
第一,应精细统筹安排金融行业对“一带一路”建设支持的整体制度设计,从而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目前,对“一带一路”建设支持的相关金融机构仍大多处于单兵作战的现状,金融资源整合不到位,亟待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新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与各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资金、基金投资以及民间资金之间的机制化合作,实现资金的互联互通,从而形成全方位、一体、高效、精准的多层次资金投资平台和资金结构。
第二,加强银证保顶层规划和统筹,构建银证保协同投融资合作机制。政府部门应做好顶层规划和统筹,切实建立银证保“一带一路”协同投融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银行业、保险业的协同效应,拓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提高证券服务机构国际竞争力,构建各具特色又功能互补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的作用,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
第三,应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和机制,挖掘特色业务潜力,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涉及大量的工程项目融资,有关金融机构要在完善传统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提高融资效率;金融机构海外业务发展要“因国施策”与“因行施策”相结合,根据所在国的经济金融状况和本行业务优势准确定位;要把握“一带一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自贸区建设进程中的机遇和契机,及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跨境商业合作提供跨境结算、境外借款、跨境电子商务、外汇和人民币资金池等创新型金融服务;要采取措施,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紧密结合,在优化国内产业结构的同时,推动区域内国家产业链对接、融合,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上的位置。
第四,加强人民币国际化的体系机制建设,有序稳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为构筑人民币货币区奠定条件。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全球金融安全网的构建,有利于“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发展。“一带一路”与人民币国际化可以互相配合,协同发展,两者在内核上存在一致性。要在体系机制建设上进一步扩大人民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优化人民币回流机制,完善人民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健康发展,为构筑人民币货币区奠定条件。应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加强经贸联系、扩大人民币使用为重点,按照建设人民币货币区的构想,渐进扩大人民币在周边地区的影响力。从推进过程来看,可先重点加强与东盟地区友好国家的经贸联系,逐步扩展到南亚部分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
第五,应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货币合作机制建设,推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共同参与货币合作,为“一带一路”实体经济服务。要积极探索大宗商品交易采用人民币定价,鼓励实质性动用双边货币互换协定用于日常性的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加强人民币与小币种的交易合作,继续推动中国与相关国家签订双边贸易本币结算协定,加强相关货币当局的流动性供给合作。
第六,“一带一路”沿线地缘政治及经济的复杂性也对金融体系的风险管理提出了客观要求,要妥善处理金融支持和风险管控的关系,充分重视“一带一路”的风险管控,尽快建立权威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资产质量和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等相关体制机制建设,严格防范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风险,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国家风险数据库建设,为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走出去”提供国别信息和风险预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