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智全
提要:遏制拿来主义侵权行为,须臾离不开司法个案的警示威慑。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案的公开宣判,有助于围剿拿来主义侵权行为
认为小猪佩奇形象被盗用,这一动画形象著作权所有人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将广东汕头聚凡公司、嘉乐公司诉至法院。8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了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判决两被告赔偿共计15万元(8月24日《北京青年报》)。
小猪佩奇动画是艾贝戴和娱乐壹两家跨国公司拥有的美术作品,曾先后在美国和中国申请著作权登记并获得登记证书,其享有的相关知识产权依法受保护。本案中,涉案两被告未经原告授权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与小猪佩奇有关玩具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理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一判决结果不仅彰显了我国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的司法理念,更彰显了我国司法对拿来主义侵权行为的零容忍,这对那些任性僭越著作权保护法律底线的拿来主义者而言,无疑是敲响了一记响亮的法治警钟。
众所周知,涉外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是国际公认的基本法律原则。使用他人享有涉外著作权的作品,须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者经法定许可。《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均对此有明确规定。我国作为上述国际公约和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必须遵守这些国际法律规范。否则,就会因此损害我国对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所以,依法保护涉外知识产权是关乎中国国际形象的大事,对此不能有丝毫马虎。
此番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两家国内公司侵犯小猪佩奇动画形象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判决其赔偿两家跨国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不仅旗帜鲜明地体现了我国对中外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地予以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更淋漓尽致地体现了我国在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应有的担当,这对遏制拿来主义侵权行为、净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我国对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可谓意义深远。
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和文化的深入交往与发展,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受到了空前冲击,国内少数企业侵犯涉外知识产权的拿来主义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利益驱使下侵权者对基本法律底线的漠视外,在一定程度上也缘于司法对拿来主义侵权行为没有形成常态化警示。尤其是司法实践中对类似侵权纠纷多以调解为主的处理方式,稀释了司法对拿来主义侵权行为惩戒的应有警示效应。在这种情况下,为有效震慑拿来主义侵权行为,司法在对个案坚持能调则调纠纷解决原则之外,必要时应对关注度高的个案进行广而告之地公开宣判,以此倒逼更多企图通过拿来主义牟取非法利益的侵权者自觉恪守法律底线而不越雷池。
司法个案具有鲜明的警示效应。故此,遏制拿来主义侵权行为,须臾离不开司法个案的警示威慑。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案的公开宣判,有助于围剿拿来主义侵权行为,进而助力我国依法保护涉外知识产权国际形象的提升。(张智全)
[责编: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