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堂吉伟德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20年要实现税收法定,但税收法定并不是简单地把现在的十八个税种条例都变成法律,而是通过税收法定的过程,重构和完善中国的税制体系,建立与高质量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税收体系。他建议加快立法,将非税收入也纳入到法治轨道。
时下,我国已有6个税种实现了法定化,从无到有的破题是重大进步,可以预期的是,实现税收的全面法定化指日可待。不过,税收法定只是一个方面,实现非税收入法定化同样不可或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税赋的均衡与公平,让公民的财产权得到更好保护。
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财政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财政收入数据显示,1-6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4306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非税收入为14232亿元,同比增长4.4%。非税收入也属公共财政的重要构成,不过,相比于税收的法定化而言,由于非税收入同样涉及标准、范围、数量、结构等,它更与企业和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非税收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较为严重,与非税收入的未能实现法定化有直接关系。对此,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认为,当前非税收入存在着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让非税收入从“糊涂账”变成“明白账”,实现法定化是基础,也是重要的保障条件。也只有做到了非税种法定、非税收要素法定、程序法定的“三法定原则”,才能把非税收真正收好、管好和用好,既体现公平,又兼顾效率。
当务之急,应在强化税收法定的同时,意识到非税法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