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近两年来,共享经济浪潮席卷全球,中国也不例外。以网约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业态,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驱动,正对中国传统出行业态进行着改造升级。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约出租车用户规模达到2.87亿,较2016年增长27.5%,网约专车或快车用户规模达到2.36亿,增长率为40.6%。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而网约车作为中国共享经济的突出代表,如何优化其发展环境、提升监管效率,成为今年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比如,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针对一些限制竞争的地方政策,他建议按照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提高政策透明度,取消各种不平等、不合理、歧视性条款;全国政协委员易建强则建议有关部门早日推进机场、高铁站等网约车专用通道和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另外,全国政协委员陈崎嵘提出,政府应从基础设施、监管方式、开放平台、政策支持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给予网约车宽松的发展环境,他还建议应支持中国互联网交通企业走向全球,提供中国标准的出行服务。
上述代表委员的建议,可以说覆盖了过去几年网约车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但仍未解决的主要问题,值得重视。但在更高的发展维度来看,随着网约车对公共出行效率的巨大提升作用被释放,下一步,不应该忘了利用网约车的技术和模式优势,对传统出租车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以助推整个公共出行系统效能的最大化。
这方面,其实也是相关政策的要求。如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早就明确了,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对来说,在公共出行领域,网约车代表的就是一种新业态,而巡游出租车则代表的是传统产业,两者的融合发展,通俗说就是要利用新业态来改造传统产业。
当前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并存的局面,较之过去单一的巡游出租车,确实已经大大提高了社会的出行效率,更好满足了公众的不同出行需求。但两者直接处于并存状态,缺乏新业态对传统业态的改造、升级,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融合发展。再者,虽然网约车的出现缓解了“打车难、打车贵”问题,可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弊端依旧存在,改革仍有必要。而这方面,完全可以利用网约车的技术和模式优势。如最具代表性的一点,网约车的乘客评分机制,就可有效维护乘客权益与出租车权益的平衡,这对于解决长期以来出租车的不打表、拒载等服务乱象,无疑有直接助力。就此来说,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完全可以也有必要“融合”。
事实上,目前已有地方在这方面迈出了实质步伐。据报道,从2017年11月开始,某网约车平台在广东省惠州市开始与出租车企业合作,让符合要求的出租车可以同时接出租车和快车两种订单,推动巡游出租车的转型升级。通过这种模式,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增加了约20%,并带动了该行业服务的规范化。
在共享经济领域率先趟出一条新路的网约车,对社会公共出行系统的改善已被证明。但时至今日,包括网约车在内的共享经济,还远未达到红利最大化之时。放宽不必要的准入限制,建设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推动新业态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实现融合发展,以及在智能交通的打造上,都还大有发展潜力。而激发这种潜力,最重要的便是在公共管理层面突破观念阻力,将包容审慎落到实处,给予企业更多的信任,真正为市场创新提供更大空间。(朱昌俊)